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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卫:以贼的名义

李大卫  总第180期 出版日期:2007-03-05

文艺史上不知有多少荣耀,来自匿名造假者谦卑的让度。在他们面前,所有剽窃犯都该感到惭愧

  前一阵从美国回到北京,没过几天就开始乱穿马路,搭出租车不系安全带,再就是买盗版碟。我一向是盗版的同情者,假如哪天一觉醒来,发现米高梅、华纳这些文化垃圾制造商全部破产,我肯定会幸灾乐祸。至于《夜宴》、《满城尽带黄金甲》这类滑稽剧,我看的是五块钱一张的影碟。比起去影院贡献票房,另有一层好处:你可以从容坐在家里,拿着遥控器按到八倍快进;一部“大片”十几分钟就过完了。
  接着发现事情不对。一天上街买了一张努里耶夫跳的《堂吉诃德》,加上安娜奈特莱布科主唱的《茶花女》(2005年萨尔斯堡歌剧院版),一共才要五块钱。这也太离谱了,让我这个直接受益者都很难接受。一问老板,说这是供求关系决定的。果不其然。转到另一个柜台,就连新版007还卖十多块呢。看来在版权问题上受挫的,不仅是几个榨取暴利的寡头们;一些良好产品的供应商,也在同样受害,即便不是更严重。
  一个人在北京,最头痛的是做饭,更头痛的是饭后清洗餐具。左近几家小餐馆成了我的食堂。我常买一份小资周刊,用花边八卦屠宰掉等菜的那段时间。据熟人推荐,这类小资周刊的资讯快捷丰富,还代表先进意识形态,非常与时俱进。开始我也有同感,然而几期读下来,总觉得一些文章眼熟,一查,内容果然是一两个星期前外国报刊上登过的;特别是文艺评论,很多段落简直就是从老外那里直接翻译而来。写作和翻译,我都有过粗浅涉猎,知道其间的差异。对于通俗媒体,故事尽可以转述,但别人的观点,还是说明出处为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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