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财经网》 > 逝者 > 哈罗德·伯尔曼

哈罗德·伯尔曼

□萧瀚/文  总第199期 出版日期:2007-11-26
  美国当代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2007年11月13日在纽约逝世,享年89岁   2007年11月13日,美国爱莫蕾法学院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荣誉退休教授哈罗德伯尔曼(Harold J. Berman),以89岁高龄辞世。
  伯尔曼是当代美国最具世界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世界知名的比较法学家、国际法学家、法史学家、社会主义法专家,以及法与宗教关系领域最著名的先驱人物。他对中国当代法学界也产生过重大影响,是中国法学界比较熟悉的外国法学家。
  1918年,伯尔曼出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的哈特佛市(Hartford)。1947年,29岁的伯尔曼在耶鲁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转年即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任教。到1985年,他去了爱莫蕾法学院,直至去世。
  在将近60年的教学研究生涯中,伯尔曼教授获得了许多名副其实的荣誉。他著作等身,共出版了25本专著,发表过400多篇学术论文。为他赢得最高学术声誉的是《法律和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1983),他的这部代表作被译成了德、法、中、俄、波兰、西班牙、意大利和立陶宛语,而他的其他作品被译为他国语言的总和达到20种。他的重要著作还有《信念与秩序:法律和宗教的谐调》《法律与第二次革命:新教改革对西方法律传统的冲击》等。
  对中国法学...
查看全文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杂志联系。未经《财经》杂志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京ICP证0703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40250]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Copyright 《财经》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