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行复制国开行的开发性金融模式,联手交通运输部,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提供不低于1000亿元的信贷额度
【《财经网》专稿/记者 张宇哲】开发性金融模式再次成为农村公路建设的一个支柱。
中国农业银行(下称农行)近日和交通运输部签订“十一五”期间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提供总额不低于1000亿元的信贷额度。
农行此举复制了国开行的开发性金融模式,在最艰难的支农领域,以求保本微利。在提供信贷额度的同时,农行合作模式亦有所创新,在信用条件、贷款期限、利率水平等方面均给予优惠。
农行贷款将有望减轻地方政府负担,尽早实现“村村通”的交通规划目标。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缺口巨大
根据统计,目前全国还有近100个乡镇、近四万个建制村不通公路,近一万个乡镇、30多万个建制村不通沥青路或水泥路。
根据 2005年初国务院批准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十一五”建设目标是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
全国“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总投入将超过5000亿元,国家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国家将安排1000亿元用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据此推算,还有巨额资金缺口。
为缓解农村交通资金缺口巨大的问题,交通部曾出台《2007年农村公路工作若干意见》,强调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乡村债务,作到不安排有资金缺口的项目,不增加乡村负债建设农村公路,不超规模、超标准搞建设,不由企业带资施工,不拖欠企业工程款等。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表示,此次与农行开展金融合作,不仅为包括农村公路在内的交通基础设施的加快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也为交通运输行业创新融资思路,扩展融资空间提供了新的模式。
翁孟勇称,由于农村公路建设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上,因此需要政府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考虑到地方交通部门负债重,而且还款压力巨大,为此,交通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协商,争取农村公路的贴息贷款。
目前农行支持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主要属交通部“十一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的项目,这些项目可以得到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央专项资金、地方交通部门的规费收入(包括养路费等),还款来源有所保障。
对于各省交通主管部门自行规划的农村公路项目,农总行将授权各省分行按照协议规定的原则,与地方交通部门具体协商。
据介绍,由于经济发达地区公路建设期限短、用款规模少,此次贷款项目主要倾向于中西部地区,并坚持保本微利的商业化原则运作。
农行有关人士表示:“此次贷款长期意图在于拉动地方区域经济,因为我们三农领域的客户的农副产品收购业务在农村,尽早实现村村通可以带动综合收益。”
翻版开发性金融模式
此次交通部与农行的合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市场化融资进行了初步探索。
据农行人士向《财经》记者介绍,按照框架协议的内容,农行将和地方各省交通厅合作,并为此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专项贷款,贷款主体为地方的投资公司平台或者交通管理局、公路局,贷款方向以农村公路建设为核心,涵盖了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公路运输枢纽、沿海港口、内河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多个领域。
据介绍,考虑到农村地区公路的经济效益有限,地方债务负担沉重,农行对农村交通贷款将执行最优惠的利率,原则上不高于贷款基准利率,期限为20年至30年,地方财政承诺将还款计划纳入预算,每年支付相应本息。
农行探索的这一模式类似于国家开发银行开创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即“大额承诺,滚动计划,资金平台,融资拉动”。
这一模式的核心在于为降低风险而注入了地方政府信用。但有所不同的是,农行此次与交通运输部的合作模式里有超过20年的更长期限。
由于按照《贷款通则》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期限最长十年,农行也已同时报备央行。
来自农行的数据显示,随着服务“三农”试点的深入推进,农行上半年累计发放涉农贷款3789亿元,涉农贷款增量占到全行贷款总增量的40%;累计发放县域贷款4640亿元,县域贷款增量占到全行贷款总增量的38%。
另据统计,上半年,中西部地区农行贷款增量占全行贷款总增量的38%,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
截至2008年6月底,农行各项存款余额57757亿元,比年初增加4935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业务增量继续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首位。
境内业务实现拨备后利润(税前账面利润)543亿元,同比增盈152亿元,增幅达39%。实现经济增加值186亿元,同比增加73亿元,增幅达65.5%。各项贷款余额约为44273亿元。
此外,剔除四川分行因素影响,农行上半年全行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实现“双降”,余额下降99.89亿元,超出前三年同期水平,占比下降1.6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约为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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