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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拒绝缴税 诉诸美税务法庭

《财经》记者 赵何娟 《财经网》   [ 07-24 18:04 ]

拒缴约2000万美元税金及罚金,理由是已在中国缴税。宗电话中回应:“这个事情我不知道”

  【《财经网》专稿/记者 赵何娟】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日前已向美国联邦税务法庭提起诉讼申请,拒绝向美国国内收入总署(下称IRS)缴纳约2000万美元的税金和罚金。
  IRS是美国联邦专门负责税务的部门,于今年4月15日向宗庆后夫妇签发欠税通知,要求其缴纳1600余万美元税金,以及300余万美元罚金。从宗庆后向美国联邦税务法庭提起的诉讼申请看,宗对所有征税项目都表示异议,理由是认为“已在中国缴税”。不过,宗尚未提交在中国按期纳税的证明。
  《财经》记者于7月24日中午致电宗庆后询问诉讼相关情况,宗在电话中表示,“在外面。这个事情我不知道。”
  《财经》记者通过美国联邦税务法庭数据系统查询证实,7月8日,宗庆后已聘请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向美国联邦税务法庭提起了有关诉讼申请。该法庭于7月14日已经正式受理此案,案件号为17245-08。
  根据起诉申请意见书(下称起诉书),宗庆后与其妻施幼珍共同对美国国内收入总署(IRS)署长提起诉讼。宗庆后还请求指定加州洛杉矶市为案件审判地。
  熟悉美国税法的人士分析,这意味着,宗庆后目前没有选择与美国税务部门和解。
  宗庆后在2001年的报税文件由加州一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给联邦税务局位于加州弗莱斯诺市(Fresno) 的办事处,欠税通知也是通过该办事处发出。

不纳税依据
  根据今年4月15日IRS签发的欠税通知,IRS对宗庆后征收的是2001年税年的共计4000余万美元未向IRS申报的收入,而并非宗庆后过去数年全部未申报纳税收入的总额。
  知情人士透露,这4000余万美元全部来自于达能于2001年支付给宗庆后及施幼珍香港账户的收入。
  起诉书驳斥了IRS要求宗缴纳的全部应纳税项目和金额。起诉书认为,欠税通知中对截止到2001年12月31日的税款的认定存在以下错误:错误地断言资本增益收入(Capital Gain Income)的总额为3663.67万美元;错误地断言股息收入(Dividend Income)总额为409万美元;错误地否决了总额为3万余美元的减税项目(Itemized Deductions);错误地否决了总额为8700美元的免税项目(Claimed Exemption);错误地认可了总额为7600美元的标准减税额(Standard Deduction);错误地否决了请求人提出的总额为593美元的教育金免除(Education Credit);错误地断言其他收入(Other Income)总额近81万美元;错误地认定相关罚金的总额为324.68万美元。
  宗庆后对上述收入不应纳税的依据大体相同,主要是,“收入金额是错误的。假如该收入金额是准确的,但因为该项收入在美国也不属于纳税收入,被请求人仍然是错误的;假如该有争议的收入在美国应作为纳税收入,但因为请求人已经为该项收入缴纳税款,因此有权享受外国税收抵免,被申请人仍然是错误的。”
  对于宗庆后认为错误调整的事项,起诉书则认为,“该调整虽然合法,但是,调整的基础,即对增加收入部分的确认是错误的。”
  起诉书针对罚金的认定则表示,处罚是不适当的。因为,请求人没有疏忽的行为,或者有意漠视IRS的有关条例或规定;在审阅请求人有关信息资料之后,将不会有大量隐瞒应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出现;请求人将提供证据证明,在各种情况下他们的行为是合理、善意的。

丢不掉的包袱
  然而,接近IRS调查组的人士透露,宗庆后尚未向IRS提交其在中国已就这部分收入按期纳税的证明。这位人士认为,宗庆后大量隐瞒了应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且至少疏忽了IRS关于绿卡持有者应就其全球收入进行申报纳税的最起码规定。截至发稿,记者在联邦税务法庭仍未查到宗庆后之前已经合理报税的任何有关支持证据。
  宗庆后曾由于当时未向中国按期申报纳税,于2007年秋向杭州地税局补税近2.8亿元(见《宗庆后税案风波》)。
  “即使在中国纳税了,也必须在美国申报后才能抵免;而在中国补税并不意味着美国也能认可。”美国思瑞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合伙人胡梅向记者解释。胡长期代理中美移民税务等法律业务。胡梅称,中美征税的抵免,有一定抵免期限,超过两年就不能抵免,类似宗庆后2001年未申报纳税的状态,显然已经超过抵免期限。“也就是说,即使宗庆后在国内补缴,他同时也仍然需要到美国按照美国的税法再次补缴,且滞纳金、罚金不能抵免。”
  据《财经》记者了解,IRS在发给宗庆后的欠税通知上注明了宗的两种选择,一是按照欠税通知的要求诚实缴税;二是如果不服,可向美国联邦税务法庭提出诉讼申请。显然宗庆后选择了后者。
  然而上述接近IRS调查组的人士透露,美国税务部门是在掌握了充分证据的前提下才发出这一欠税通知,也暂时仅限于2001年的收入。一旦调查人员发现欠税人在应答中不够诚实,还将加大惩处力度。“目前对宗庆后的案子,IRS已经升级由一个特别高级项目组侦办,项目组成员还包括了IRS的几位主管律师和审计师等。”前述消息人士表示。
  宗庆后在起诉书中仍明确表示,请求人是个人,且居住于加州圣玛丽诺市(San Marino) 根斯伯若道(Gainsborough Drive))第2905号,并非在中国。“这也就是说,宗庆后尚未放弃绿卡。”一位熟悉美国税法的律师说,居住在美国的居民对美国税务部门欠税通知的起诉解释期一般为90天,而海外居住者则可放宽为150天。
  美国移民局一位退休高级官员也向《财经》记者表示,即使其现在申请放弃绿卡,也难以逃避税务追诉的责任,这是两个部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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