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直接持有川化股份63.49%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财经网》综合报道】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代码:000155,下称川化股份)的国有股权将无偿划转至实际控制人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化工控股集团)。股权划转完成后,四川化工控股集团将直接持有川化股份63.49%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四川化工控股集团由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川化集团)和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泸天化集团)组成,并分别持有上述两家集团100%的股权。
在股权划转前,川化集团为川化股份第一大股东,持有2.984亿股,占川化股份总股本63.49%。
2007 年1 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将川化集团持有的川化股份2.984亿股无偿划转至四川化工控股集团。
一个月后,四川化工控股集团与川化集团共同签署《关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划转协议》。该协议约定,待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川化集团所持川化股份63.49%国有股权将划转至四川化工控股集团名下。
2008 年1 月31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了本次股权划转。
股权划转完成后,四川化工控股集团将成为川化股份第一大股东,川化集团将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四川化工控股集团认为,此次收购有利于四川化工控股集团缩短管理链条,同时将促进四川化工控股集团做实做强做大。
同时,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承诺,在未来12 个月内,对川化股份的主营业务不做其他重大整合策划;对川化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不做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其他策划;不做与川化股份购买、置换资产有关的其他重组策划。■
(《财经》实习记者 张伯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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