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到2025年,建成比较完整的防洪减灾体系
【《财经网》综合报道】据水利部网站7月28日消息,继珠江、海河、松花江、辽河、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后,日前,国务院又批复了《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和《黄河流域防洪规划》。
其中,《长江流域防洪规划》指出,要提高长江流域防洪标准,力争到2015年,荆江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在遭遇类似1870年特大洪水时两岸主要防洪大堤不溃决,城陵矶以下河段能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过的最大洪水(1954年洪水);重要蓄滞洪区能适时适量运用,重要城市、洞庭湖和鄱阳湖区重点圩垸、主要支流堤防基本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上海市宝山区和浦东新区按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设防,其余堤段均按100年一遇高潮位加11级风设防。到2025年,建成比较完整的防洪减灾体系,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
批复文件指出,《长江流域防洪规划》的实施,要坚持“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方针,坚持“江湖两利”和“左右岸兼顾,上中下游协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防洪总体布局。同时,加强防洪骨干工程建设,不断推进长江治理。做好规划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加强防洪管理,提高洪水风险管理水平。
《黄河流域防洪规划》则表示,力争到2015年,初步建成黄河防洪减淤体系,基本控制洪水,确保黄河下游防御花园口洪峰流量22000立方米/秒堤防不决口,逐步恢复主槽行洪能力,初步控制游荡性河段河势;基本控制人为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河道淤积;上中游干流、主要支流重点防洪河段的河防工程基本达到设计标准,重要城市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到2025年,建成比较完整的防洪减淤体系,基本控制洪水和泥沙。
批复文件要求,《黄河流域防洪规划》的实施,要坚持“上拦下排,两岸分滞”调控洪水和“拦、排、放、调、挖”综合处理泥沙的方针,进一步完善以河防工程为基础,水沙调控体系为骨干,水土保持、干流放淤和分滞洪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流域防洪减淤工程总体布局,加强防洪骨干工程建设,不断推进黄河治理。■
(《财经》记者 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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