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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承包制试验

林凌/文  总第217期 出版日期:2008-08-04

承包制发生种种问题,根本上说是由于改革只在经营方式上做文章,而没有触及所有制

扩权三年的五笔账
  1982年初,四川大学的一位教师给赵紫阳总理写了一封信。内容大体是说,在企业改革中,大型企业的生产力水平和资金有机构成高,在生产力诸要素中,物的因素起着重要作用,人的因素已降到次要地位,因此,这类企业不宜扩大自主权;小企业资金有机构成低,人的作用大,可以扩大自主权。赵总理把这封信批给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总干事薛暮桥。根据赵总理的批示,暮桥就组织一些研究人员讨论这封信。我刚巧在北京,也参加了。
  会上,多数人不赞成信上的观点,认为无论企业大小、技术水平高低,人在生产中总是起主导作用的。企业规模大、技术水平高,人活动的余地和可以发挥的潜力就更大;给大企业以必要的自主权,使大企业有更大的活力,对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益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当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的蒋一苇和我都是不赞成信上的观点的,竭力主张在大企业搞扩大自主权。于是,我们商量,是不是可以联合组织一个工作组到首钢试点?因为赵总理领导我们在四川搞扩大企业自主权已经近两年时间了,改革的对象有小企业、有大企业,有全民、有集体,积累了一些经验;在北京,首钢是大企业,是国家经委批准的八个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企业之一,很有积极性;我又是解放时接管首钢的老人儿,担任过工会负责人,对厂里的领导和工人都比较熟。
  我们两人一拍即合,就从中国社科院工经所、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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