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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失败的“以钱补污”

《财经》记者 周琼  总第218期 出版日期:2008-08-18

丽江“8·4”冲突事件显示,农村地区以经济补偿解决环保争端的惯有模式难以治本

  古城丽江乃闻名中外的风景胜地,近日却因下辖县域内发生一起环保冲突事件分外触目。
  8月4日上午11时许,云南丽江市华坪县兴泉镇兴泉村近两百村民,与当地大型水泥厂高源建材公司的106名人员发生冲突,致六名村民受伤住院。
  冲突发生在水泥厂被责令关停、同时对外转卖的交接期间。这本是值得额手相庆的时刻;但村民担心旧业主不能兑现曾许下的环保补偿承诺,聚众到工厂讨说法,结果引致局部打斗。
  这也是自今年7月24日国务院召开首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国内发生的第一起群体性环保冲突事件。
  对华坪县而言,这并非村民与企业间的首次冲突。早在一年前,数百村民曾以堵路的方式抗议水泥厂的高污染;后在政府协调下,企业向村民支付了环保补偿费,暂时掩盖了冲突。
  此次流血事件发生六天后,华坪县政府召集协调会,敦促企业增加对村民的环保补偿费,平息事端。
  然而,以经济补偿解决环保争端往往难以治本。对于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来说,绿色家园和个人健康都远非金钱可补偿。由华坪环保冲突事件可见,经济欠发达地区要跳出“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怪圈,仍任重道远。

积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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