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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密账门”

《财经》实习研究员 徐和谦  总第219期 出版日期:2008-09-01

 

实习研究员 徐和谦

《财经》杂志 2008年第18期 总第219期 出版日期:2008-09-01

从“台开案”到“国务机要费案”,再到“巴新建交案”,随着家人、亲信的相继落马,陈水扁终于坦白做了法律所不容的事


8月14日,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在新闻发布会上鞠躬道歉。第二天,他宣布退出民进党

  “我不能够再继续骗自己,也不能够再继续骗别人。我决定选择坦白,我曾经做了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
  8月14日傍晚,当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承认“选举结余款申报不实并私自将其中七亿元新台币(合人民币1.5亿)汇往海外”的同时,也宣告了其个人政治生命到了终点。但对一个曾经叱咤台湾十数年、拥有过最高权力的政客来说,终点绝不意味着死亡;即便要被迫死亡,也必使曾经的党内同志、党外对手、情治体系下的旧臣、金权竞逐场里的扈从,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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