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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借壳案大结局

《财经》驻香港实习记者 王端  总第220期 出版日期:2008-09-15

周正毅借壳建联通案的审判表明,尽管有经验丰富的律师、财务顾问通同作弊,只要监管部门和司法机构严格执法、认真取证,以身试法者终究难逃劫难

  一场精心策划的借壳上市、套取资金案,尽管有律师、金融中介的通力配合,在香港司法机关的严密调查下终于真相大白,相关涉案人员日前均被绳之以法。
  六年前协助“上海首富”周正毅在香港资本市场“运作”的一批银行、财务、法律高层专业人士,如今为当初有违职业操守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经过漫长的百天审讯,9月5日,香港区域法院宣读了对于周正毅涉嫌串谋上海地产财务总监、中银集团高层及知名律师买壳诈骗案的裁决结果。六名被告分别被判以12个月至33个月不等的监禁。
  涉案的六名被告,分别为上海地产前财务总监Habibullah Abdul Rahman(44岁),中银集团旗下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下称中银国际)前董事总经理吴思炜(45岁)及前副总裁林丽珠(42岁),有“中银御用律师”之称的顾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恺仁(55岁)及范楚文(43岁),顾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的近律师行合伙人黎寿昌(47岁)。
  此外,上海地产及上海商贸前董事、周正毅秘书龚倍颖(33岁)于案件开审前,已承认两项串谋诈骗罪,并转为控方污点证人,指证六名同党。
  判决书显示,Habibullah Abdul Rahman、吴思炜、林丽珠、范楚文及黎寿昌被认定串谋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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