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灾后重建不易

本文见《财经》杂志2008年第21期 出版日期200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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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记者 刘京京

“严打式”整治不可能长久奏效,根本措施还在于建立法治化的长效监管机制


“毒奶粉事件”目前虽然已经进入善后和收尾阶段,但要重建对中国乳制品的信任,重振中国乳业,尚任重道远。

  “毒奶粉事件”真相逐步清晰后,整顿和善后工作渐次展开。
  10月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奶业整顿和振兴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提出了六点要求:一要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二要查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要全面整顿,恢复奶制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四要制定并落实好促进奶业振兴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五要明确职责,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六要健全法制,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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