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当今中国这样的转型社会,需要超越目前的强弱之争,寻求持久性的和解,尤其需要的是制度和解,而不是诡道乡愿
在上海,一青年刺杀六警察的刑诉尚未审结;在哈尔滨,却又发生了六警察殴毙一青年事件。通过这两起并无关联却都很有典型意义的实例,可以看到某种令人忧虑的阴影在摇曳、在扩大,时而表现为国家暴力与反社会暴力的混淆和倒错,时而表现为群体抗争对个人犯罪的包容和吸收。
随着民愤与官愤之间的张力不断加强,民众对罪与罚进行价值判断的集体意识(关于是非好坏的共识)似乎已经开始分崩离析,并逐步丧失对越轨行为的制约功能。在分离和改组的过程中,诉诸舆论以及操作传媒的各种动机正在发挥催化作用。从对死囚杨佳的同情,到对死者林松岭的态度变化多端,这个社会的集体意识渐次溃裂,确实是有迹可循的。
仅就围绕哈市警民乱斗案的舆情震荡分析,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三个阶段来考察集体意识的流变。
10月12日到13日,一篇“六警察将哈体育学院学生当街殴打致死”的网帖引起人声鼎沸,对涉案警察的谴责充斥了公众的言论空间。但是,在警方提供的现场监控录像公布后,特别是关于死者的亲属是巨贾或高官的各种来路不明却言之凿凿的传闻在网络流布后,舆情突然出现了逆转。于是乎,在10月15日到16日这两天时间里,反过来同情警察、侮辱死者及其亲属的字符如潮水般不断涌现,几乎淹没了对现场录像是否被剪辑的质疑。等到显赫的家庭背景之类传闻的真实性,被政府新闻发布会断然否定,10月19日以后的...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