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需要做两方面的基础工作,一是立法和制度的保障,二是对巨灾风险基础数据的评价
汶川大地震后,社会各界对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共识,几乎所有与减灾防灾、震后重建相关的部委都在研究巨灾保险制度。然而,如何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建立相关制度,至今未形成可供进一步讨论的方案。
“各相关部委都在总结国际模式和提出政策建议,但更多的是初级水平的重复建设,缺乏可操作的方案。”一位参与巨灾险设计的专家说。他透露,甚至应由哪个部委来牵头推进这项复杂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至今都未有定论。
所谓巨灾保险,是对严重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保险的一种机制。由于巨灾造成的损失巨大,有可能超出商业保险和再保险机构的承受限度,因此可能需要政府在政策、财政上予以支持。成功的巨灾保险制度应在财务上可以持续,尽量帮助政府分担巨灾风险,为政府锁定灾后重建的成本。
杯水车薪
“巨灾保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中央政府的意志和推动尤为重要,确立牵头机构、通过立法确立相关制度,才可能将建立巨灾保险体系的相关工作有计划、有质量地引向成功。”世界银行东亚太平洋首席金融专家王君在9月举行的“巨灾风险管理与保险”国际研讨会上说。
当此次研讨会于9月25日在四川成都举行时,汶川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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