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常红晓
《财经》杂志2008年10月27日第22期,总第223期。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打破了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必须征为国有”的格局,赋予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的地位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民对其承包地只有耕种的权利,不能抵押,也不能转入非农建设;一旦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必须征为国有。
中国土地制度将向何处去?随着10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全文公布,诸多猜测和讨论终于有了答案。
根据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国将保留土地分别由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框架,土地不会“私有化”;与此同时,改革现有征地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保障农民以土地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权利。
土地问题专家指出,《决定》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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