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址大火余波未了

本文见《财经》杂志2009年第5期 出版日期2009年03月02日
元宵夜的火灾,亦使公司化运作和新址建设中的“黑洞”端倪渐显

《财经》记者 欧阳洪亮 罗昌平

  在中央电视台新台址(下称央视新址)大火发生半月之后,指向渎职侵权的调查已获新的突破,共约20名涉案嫌犯被北京市公安局采取措施。

出版日期:2009年03月02日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09年第5期

  2009年2月9日晚8时20分左右,农历元宵之夜,央视新址因其工作人员擅自雇用烟花公司违规燃放A类烟花,导致北配楼起火并持续近六个小时。事故导致一死七伤(参见《财经》2009年第4期“追问央视新址大火”)。

  案发当夜22时许,央视副总工程师、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下称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即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呼家楼派出所带走,监控在一家宾馆。相继被查的还有现场三名央视新址办工作人员,以及负责现场燃放礼花的湖南浏阳三湘烟花制造公司的八名员工。上述12人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成为第一批被刑事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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