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夹缝中生存

本文见《财经》杂志2009年第8期 出版日期2009年04月13日
《行政诉讼法》出台20年,“民告官”在实践中依然面临巨大窘境

《财经》记者 叶逗逗

  没想到打个行政官司这么难。”68岁的湖南老人洪仲德对《财经》记者说。

  因村里的煤矿被县政府炸毁,洪仲德作为村民代表之一,于2008年11月将湖南邵阳市邵东县政府告上法院。但至今,接了诉讼材料的法院既不受理此案,也不驳回起诉。法官只是用“民不与官斗,穷不与富斗”的“道理”,来劝说洪仲德放弃诉讼。

  数番劝说无效后,法官道出了无奈:“今天受理了你的案子,明天我就得走人。”

  “这就是中国行政诉讼的现状。”洪仲德的代理律师、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告诉《财经》记者,从1989年4月4日《行政诉讼法》颁布至今整整20年,然而,行政诉讼制度,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民告官”,在当前中国依然面临着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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