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上陈水扁
本文见《财经》杂志2009年第19期 出版日期2009年09月14日 审判长蔡守训肃立宣读台湾司法与政治史上首份针对前任领导人的判决书
《财经》记者 徐和谦 发自台北
9月11日下午4时,已被羁押255天的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在看守所内通过掌上电视,得知了自己和妻子吴淑珍皆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的消息。在所涉系列弊案的一审判决中,两人共被课罚金5亿新台币。其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也因“洗钱案”,分别被判刑两年六个月与一年八个月,同时被课罚金3亿新台币。陈水扁已就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此时,在距离看守所10公里之外的台北地方法院门口,聚集着上百名民众,他们高呼“还我阿扁”的口号;在法庭内,负责一审庭审的审判长蔡守训肃立宣读台湾司法与政治史上首份针对前任领导人及其家族、亲信的判决书,而扁家无人到庭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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