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行者
本文见《财经》杂志2009年第4期 出版日期2009年02月16日 每个步行者都有自己的想象地理。有时你的两脚会像接通了自动驾驶仪,不经意间走到某个意想不到的角落,揭示出你隐秘的内心期待
李大卫/文
认识一座城市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它从头到尾,用脚抚摸一遍。本人早年的壮举之一,是从百老汇最北头,一路走到曼哈顿南端的炮台公园。上世纪80年代的纽约,朱利安尼还没当上市长,地铁车厢上的涂鸦五色杂陈,就像前线开来的迷彩军列。哈莱姆区不用说了,闹市区的时报广场周边,也是成人商店鳞次栉比,还有站街的流莺。我们的访问陪同一再叮嘱:两眼直视前方,谁也不要搭理。
20多年后,英国作家乔夫·尼科尔森在《失传的步行艺术》一书中,写到一段类似经历——不过是沿莱克星顿大道由南而北——翻阅起来自然倍觉亲切。作者正是以自己在伦敦、纽约和洛杉矶徒步漫游的经历,作为该书的经纬。
作者说走路如同性爱,都是人体不断往复运动;它可以单调乏味,也可能由此产生出复杂精致的文化活动。通过行走,作者象征性地把城市据为己有。这样的心境,相信每个人都不会陌生:在午夜无人之际,穿行于冷落的商业街区,浮想连绵,暗自享受对于公共空间的虚拟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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