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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出走”记

本文来源于《财经》杂志 2015-04-27 15:30:13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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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辞职潮可以理解为“身份到契约”的转换。传统社会里,法官身份具有权力、特权色彩。但在现代社会里,契约自由使人不再受身份的限制,能自由参与市场竞争。以此理解,司法人员辞职也就不足为奇

4月10日,走出工作了14年的北京市高级法院大门时,38岁的陈特强忍着在眼眶里直打转的眼泪,跨出这道门将很难再回去。回到家中,他给远在福建的父母打了个电话,这才说了辞职的事情,妈妈在电话里对他“大骂一顿”。成为市高院的法官,让他在家乡很知名,父母也颇为荣耀。

他赶紧解释自己并不是为钱出走,“我想办案子,接触鲜活的案例。如果我还在业务庭办案,我应该不会选择辞职。”陈特的理想是做一名专家型法官,但用人机制的因素使他从业务庭转向了综合部门的事务性工作。

在最高法院工作八年的韩克,从事死刑复核,他也在近期离开了法律人眼中“神圣”的最高法院,原因是感觉到在专业上提升空间有限。

在高级法院、最高法院里,像陈特、韩克这样“任性”出走的还是少数。而在承担了80%以上案件量、法官人数庞大的基层法院,相比之下有更多的法官选择出走,一部分是刚成长起来的青年骨干法官,比如李宁、苏辉、张衡等人。

作为个体存在的他们,司法体制与机制的困扰,理想与现实的博弈,压力与待遇的比较等,这些引发法官辞职的官样而又客观存在的理由,近年来,已经导致包括北京、上海、江苏、云南等地不少数量的法官辞职。

除此之外,《财经》记者在对陈特、韩克等四级法院辞职法官的样本采访中发现,另一个很难被量化的因素也格外突出,即法官尤其是基层法院法官职业尊荣感逐渐消弱的问题。十多年来,中国司法被维稳和调解两大任务所重压。在此之下,法官不得不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间求取平衡。

如何留得住人才,又如何让留下的人感受到职业尊荣感所带来的快乐,应当成为未来司法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前所应重点研究的课题。

个体的梦想

4月10日,在市高院工作的最后一天,陈特忙着和同事话别、整理和打包物品,“大脑里一直在回想这些年做了什么,像放电影一样,给自己回放一遍”。

翻出几张平时没空细看的老照片,陈特很是感慨。

第一张是法院系统新干警入职培训照,拍摄于2001年,当时和他同批参加培训的有几十人。14年之后,有人在北京市高院升至庭室主任,正处级;有人在基层法院,当上了副院长;而有的人到现在还没通过司法考试;有的人早已辞职下海。

第二张,是参加北京市的一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拿起照片一看,已经有基层法院的一副院长进了监狱。真是世事难料。”

再后面一张,是一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留影,当时陈特是北京市高院(下称市高院)民一庭法官。“很可惜,后来我脱离了办案一线,这四年,已没有机会参加业务工作会议。”

陈特喜欢在业务庭做法官,接触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而职业尊荣感的体现就在于通过其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居间做出裁判时。

在民事审判庭的经历,是陈特过往职业经历中最开心的一段。2001年,从名校法学硕士毕业后进入市高院,从事房地产、建设工程、劳动争议、医药卫生等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

在当时看来,“法官还是很高大上、受人尊重的职业”,他期望自己能在业务上不断探索。

工作两三年后,他就意识到自己必须成为专家型法官。“在法院里,如果想用两三年时间成长为副庭长、庭长不太现实,但如果立志成为一名专业法官还是可能的。”此后,他侧重于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两个领域。

在陈特来到市高院的次年,检察官韩克通过了司法考试,不久他又考上北京名校的法学硕士,遂辞职来京。2006年硕士毕业时,正赶上最高法院招聘法官助理,此前已在检察院有公诉和反贪经验的韩克顺利进入刑庭,主要审理死刑复核案和各级法院报送的走私、贩毒、涉黑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

进入最高法院,让韩克有一种神圣感和更强的荣誉感。最高法院处于司法系统的“金字塔”顶,是很多法律人的职业梦想之处。

28岁就能成为最高法院法官,并从事死刑复核,也得益于时代的机遇。2007年起最高法院正式收回死刑复核权。为了适应案件需要,那几年最高法院从法学院校招录了一批新人充实到刑事审判中。

当时,又正值法官职业化建设推进之时。2002年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时任最高法院院长肖扬称,多年来,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被忽略,对法官的选任几乎无任何诸如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等要求,他强调要从制度上彻底摒弃法官职业大众化现象。

另一方面,法院受案量增速明显,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全国法院迎来了大量招录专业法律人才的时期。

2008年,仅北京市法院系统就招录了313名法学类毕业生。

这年,法学院毕业生李宁、苏辉、王端考进了北京市基层法院,张衡则在时间上早他们一年。

“当初选择进法院,完全出于职业理想,并未想升官发财。”张衡说。他始终记得,法学院迎新时,苏力教授所说的话“发现你的热爱”。

这些接受了法律专业训练、现代法治思想和英美法政剧熏陶的年轻人,想象中的法官形象既专业又权威。

怀着这样的憧憬,他们走进了法院。

法院里的工作

法官的主要日常工作是审理一个又一个案子,接触怀揣不同利益诉求的各色人等。

对于怎么做好一名法官,陈特也有自己的方式。北京市高院受理的是二审案件或疑难复杂案件,案件量不像基层法院多,他要求自己对每一起案件都用心,“开庭时耐心听双方当事人陈述,我从不会去打断当事人讲话,我听他们说完。”

他专注的医疗纠纷在民事诉讼里比较棘手,且要求审理者高度专业。为了深入了解医疗行业,他会在闲暇时穿上白大褂走进医院体验,旁听医疗损害鉴定听证会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看《协和往事》、《住院医生夜未眠》等医疗影视剧和有关著作。“作为法官不是只懂法就行,我还要懂他们的所思所想、懂这个行业。”

“你必须观察真实的生活,了解世间百态和人的心理,才能看透人性的善和恶,这样才能做一名好法官。法律有时候并不难,但要看透人心所想很难。”陈特对《财经》记者说。

他曾审理过一起医疗纠纷,患者术后瘫痪,案子到市高院时,官司已经打了五年,“打得两败俱伤。患者家属每次开庭都哭,但他们的索赔数额过高”。

陈特就尝试着去做调解,“我告诉家属,你回去后挑一天,从天亮就开始观察每天用多少吸痰器、多少药品,每一笔账都记下来,然后你交给我,这样就能算个账,每月、每年需要多少钱。然后我又和院方谈,院方代理人说他尊重我,愿意配合我,因为我是五年来唯一一个有耐心听他讲完陈述和答辩的法官。”

前后谈了五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当事人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当你把一个复杂的案子解决了,那种喜悦、自己说了算的权威,就是这个职业的乐趣。”

基层法院的法官就没有这么幸运,他们的案件量太大,很难每一个案子都做到很细致。

李宁在北京市一个郊区基层法院从事民事审判,案件量虽没有城区法院大,但粗略计算,她的年均结案量也是市高院法官的15倍左右。

基层法院承担了全国80%以上的诉讼案件量。李宁、苏辉等这批法官恰赶上了21世纪以来矛盾多发、案件量激增的时期。面对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维护稳定、大调解思路也成为法院的应对之道。

“受社会因素、司法环境等影响,法院非常注重当事人的情绪,法官绝对不能和当事人起冲突。而这些年来,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也在提高,但多数时候还是一知半解,又希望以其理解的方式维护权益。”李宁说。因此,对法官裁判结果不满或者法官言行稍有不慎,都会导致当事人信访、投诉,此后息诉罢访的问题也成了法官的工作之一。

令不少法官深受其扰的是当事人缠访、闹访。李宁的一名同事,曾被当事人缠了三四年,对方不只在法院闹,还去其家里、亲属的单位闹。“而这种时候,法院也提供不了太多保障措施,对法官的心理关心也不够,还得靠法官自己来承担。”

李宁认为,司法机关作为解决诉讼的最后一道关口,法官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适用法律作出居间裁判,这是司法机关的应有功能。如对案件处理不满,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申诉实现权利救济,同时有关部门应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但现实则比较复杂,“法官在裁判时不得不考虑当事人的情绪,甚至求着当事人去调解,感觉法官就是调解员的角色,如果再被无理由投诉信访,法官的尊荣感很难实现。”

陈特也并不认同过于强调调解的司法政策,“有时会觉得调解没有尊严,特别是双方所想就差一点时,你要苦口婆心去劝解甚至去求一方”。

现实中的法官职业与理想中的差距还不只是这些,法院领导、外界对法官的干预也是一方面。李宁说,在其职业生涯中也碰到过几次,当案件涉及到地方的重大工程、项目或者个别领导干部的人情关系,就会有人来打招呼。

此轮法院“四五”改革提出,领导干预司法须全程留痕。今年2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出台。李宁和张衡等都认为,全程留痕不具有可操作性,仅仅是震慑作用。“如有领导干预司法,你敢说我要录音录像,并随后在卷宗里记录下来吗?”

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又有很大不同,尤其是在最高法院从事生杀予夺的死刑复核,使命感很强,“要求非常严格,必须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做到无愧于心。而在书写各种文书时,连标点符号都不能有错。”

在最高法院从事八年审判后,韩克也感觉到了他的困惑,专注于一种或几种案件的死刑复核,“案件类型单一,虽然在这个领域能做到精专,但专业面太窄”。

另一方面,死刑复核目前还主要是提审被告人和书面审理,对于出了校门进法院门的年轻法官来说,缺少庭审经验。“法袍穿的机会都不多,虽然年轻法官胜任工作没问题,但会有断档的感觉。”韩克说。

纠结与内部空间

在民庭工作了十年,陈特还只是一名法官,没有晋升一官半职。虽然中国在构建职业法官制度,但法院目前仍套用公务员的科层行政管理体制。

他也意识到,世俗的眼光很微妙,同学朋友聚会时会比较这些。“机关里是金字塔型,越往上越难,如果你没有职务,人到中年,需要对自己有合理定位,并平和心态。”

陈特说,他更在意的是提高专业能力做专家型法官,不会特别主动去争取职务晋升。从事审判之余,他开始著书立说。从2004年开始,他要求自己每年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六七篇调研或审判理论研究的文章。2009年底《侵权责任法》通过时,他在医疗纠纷领域已小有名气,随后针对医疗损害责任一章,他受邀参与三本著作的编写。

在职业经历中,总会有外来因素左右个人选择。2011年,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

陈特的妻子当时是律师,为了回避,他只好到非业务庭室从事事务性工作,后来又被派到国企挂职。“不能从事审判,业务口的会议也参加不了,感觉自己的业务知识在逐渐消磨。”

2012年夏,得知最高法院从下级法院借调人手参与研究制定医疗纠纷的司法解释。陈特欣喜之下,找到最高法院的有关负责人毛遂自荐,并如愿借调去交流半年。此前,他曾两次参与起草市高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统一北京市的办案尺度。其中有些内容,如患者就医死亡后医疗机构是否要求患者一方进行尸检或患者一方是否配合所产生的不同法律后果,“间接影响了整个医疗行业”。

在陈特看来,最高法院的法官能参与制定司法解释“更有职业尊荣感”。正好,2013年最高法院有一次选拔机会,而当时他妻子已不是律师,他就参与了选拔。一位法官朋友对他说,“如果你能遴选到最高法院,那在法治的天空里或许会有你的一道印记。”

陈特还有机会参加遴选,但在北京市的个别郊区法院,遴选这条通道也被担心人才流失的院领导关上了。苏辉曾在某郊区法院做法官,他说,上级法院的遴选一般都是通过专门的管理系统填报报考信息,“院里一般不会同意,你根本没法报名。院里同意推荐的那些报名法官,则不会去参加考试”。

不少基层法院的法官因工作压力大、待遇一般,寄望于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改变职业,但即便能进入面试,如所在法院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一样没戏。

这一轮的司法改革绘就了未来司法的图景,期望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对此改革,很多受访法官持乐观态度,但都意识到“阵痛期会很长,改革落实起来错综复杂”。

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等举措,让李宁这样的年轻法官很是迷茫。他们这一批法官接受了专业训练,对职业有期待,工作了七八年后,这两年已成为庭里的青年骨干,反而对未来不确定。

李宁所在法院的人员结构在中国的基层法院较具代表性,其中有法官资格的人员约占全院干警的三分之二,而一线办案法官约占全院干警的25%;40岁以上的法官一部分未接受正规的专业法律训练,多是通过转业、招干等进入法院,80后或接近80的法官现在逐渐成长为办案骨干。

“顶层设计定下来也有一两年了,但是除了少数试点法院的不多信息外,其他法院怎么改,我这样的年轻法官能不能入额、怎么确保程序的科学合理、法官的职业保障和职业尊荣感如何提高等,都还不明朗。不少年轻法官都在观望。”

而改革必然需要时间。李宁进入法院的第二年即2009年,法院“三五”改革提出,逐步实施法官员额制度,研究制定与法官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数比例和职务序列的意见。“但六年过去了,现在才开始推动。”李宁说。在郊区基层法院,晋升的机会很少,且又离家较远,加上上述种种因素,今年初李宁也决定辞职。

等待辞职手续审批中,她还在加紧写没写完的判决,开未结的庭。“一旦出去,法台很难再坐上,看着当事人发现他们还挺可爱。”4月中旬,谈起辞职,这位年轻的法官还难以自抑对法官职业的不舍而默默流起泪来。

张衡辞职则完全是因“现实生活太骨感”。他在基层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案件量比民庭少,“不像民庭法官,他们就是办案机器”,还升到了法院的中层。在法院第一年见习期,他每月到手的工资不到2000元,转正后有两年多是每月2000余元,后来成为中层享受副科级待遇,每月也就5000多元。工作七年后,他于去年底辞职。“外地来京者,还要买房,生活压力太大,再不出去家庭就要有矛盾了。”

提交辞职信前,张衡一夜未眠。那时他才明白了毕业时苏力说的另一句话,“在社会、职业以及家庭中,责任永远高于热爱。”他当下的选择就是家庭责任超越了职业热爱。

还有一些法官的选择也是迫于无奈。名校硕士毕业生王端,进入法院后被分配到非办案部门,虽然有法官资格,但丧失了办案机会。五年服务期满后,他想辞职,其所在的法院并非来去自由,“辞职还得找关系”。

同在北京市基层法院工作的苏辉已升至中层,成为业务庭负责人,“干得还算得心应手”。但因个人之外的原因,被平调至政府部门,去年底他干脆辞职。

在最高法院,韩克意识到其在刑事审判领域提升专业的空间有限,于去年9月也提出辞职。

陈特最终因各种因素无缘最高法院,随后便想到辞职,但纠结了很久又放弃。2014年自媒体兴起后,他抽出业余时间打造自己的法律公号,也是让自己不脱离专业。“我算是一个特别的法官,在非业务部门还保留业务,但也担心被评价为不务正业。”

今年初,他再次纠结走还是不走。毕业进入市高院14年,已很熟悉单位的环境,不再办案后工作还没那么繁忙,但最终“办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更有吸引力,4月份他辞别了这份较体面的工作从体制出走,于他就像是“与初恋分手”。

不同的出路

在公号上发布辞职去做律师的消息后,陈特在法律圈的很多朋友表示诧异,“我一整天都在回复朋友的留言和询问”。韩克的辞职也遭到了他在体制内朋友的反对。怎么高院、最高法院的法官还辞职?

之所以选择去做律师,陈特觉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帮企业预防纠纷,也是为社会平息纠纷和矛盾。“比如,为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我希望通过我的介入,减少纠纷而不是制造纠纷,这也是一种职业的满足感。或许会因我将来医疗纠纷、医患矛盾会少一些。”

韩克成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他希望自己除了刑事辩护,还能做民商事案件,扩大专业面。才实习五个多月,他便对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有了不同层面的认识。“法官会有一种优越感,但优越感跟经济收入不平衡,会导致一些法官对律师有偏见。司法改革在提升法官待遇和尊荣感的同时,更不应忽视律师在改革中的角色,否则很难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完全因家庭因素辞职的徐燕,也在去年底开始做实习律师,并对律师和当事人有了新的认识。“当事人打行政拆迁官司很不容易,立案困难,现在才理解有些当事人和律师不得不穷尽各种途径寻找案由起诉,他们并不是在滥用起诉权。”

徐燕说,法官、检察官从公检法辞职其实是正常的人员流动,改行去做律师也有利于缓解法官与律师之间的矛盾。

苏辉将近年来司法系统人员的辞职潮理解为“身份到契约”的转换。在传统社会里,法官身份具有权力、特权色彩。但在现代社会里,契约自由使人不再受身份的限制,能够自由参与市场竞争。以此理解,司法人员辞职也就不足为奇。

有一种观点认为,司法改革可能会增加法官的责任,这是造成法官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上海市是司法改革的第一批试点,上海市高级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张新对《财经》记者称,并不是说“司法改革来了法官都跑了”,流失一直存在。目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社会对于法治人才需求量很大,“法院的法治人才最多,知识面、理论面包括实务操作都很强,所以向法院抛出橄榄枝的单位很多,诱惑也很大”。

张新介绍,2014年上海法院共流失干警105人,其中法官86人,占比81.9%,同2013年相比,同比分别增长41.9%和91.1%。在流失的人员当中,大量是审判业务骨干,并且呈现了高学历、年轻化的特质。86名法官中,审判长17人,硕士以上研究生43人,70后年轻法官63人。在2015年一季度,上海法院系统共流失干警50人,其中法官占到18人。

“对法官来讲任务重压力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实行改革之后,员额制推出,额内法官减少,案件数量增加,所以大家感到负荷太重、压力太大。”张新说。

上海高院司改办主任郭伟清还认为,法官职业尊荣感缺失也是现状,在办案中,受到当事人的一些恐吓、跟踪,时常会发生。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职业保障制度欠缺,这些因素都可能会促使法官选择离开。“现在的职业保障制度、员额制改革,提高法官的职业化、精英化,这些其实都是想从这些方面来改变目前的一些现状。”郭伟清说。

而出走的法官们,步入社会,或去做律师或做公司法务,在收入与工作的付出间似乎找到了平衡。苏辉、王端、李宁、张衡都去公司做了法务,工作轻松不少。

这些辞职法官还组建了社交群,《财经》记者获悉其中的一个群已近300人。群友都是北京这几年辞职的法官,他们在群里讨论法律专业问题、新工作的困惑等。也有正在纠结是否辞职的法官想加入,但因群里人员渐多,现在如需加入,要有一名辞职法官推荐、两名辞职法官复议通过后,才能成功加入。

“将来我的经济问题解决了,如果还有机会再进法院,我还希望回去做法官。”张衡说。他从小就有一种正义感,还当事人一个公道、在裁判文书中明晰一类案件的裁判规则时,都让他很有成就感。

文中李宁、苏辉、张衡、王端、徐燕为化名

【作者:《财经》记者 王丽娜 张舟逸 实习生 张琛】 (编辑:yanqi)
关键字: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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