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斯洛伐克解体
1992年6月,捷克斯洛伐克举行第二次议会大选,捷克“公民民主党”和斯洛伐克“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获胜,成为执政党。两党就国家体制问题进行磋商,双方都确认在联邦国体问题上存在原则分歧,于7月23日在布拉迪斯拉发达成联邦解体、国家一分为二的协议。
从历史上看,捷克和斯洛伐克经历过分而合、合而分的过程。
公元830年,大摩拉维亚帝国成立,成为第一个包括捷克族、斯洛伐克族和其他斯拉夫族在政治上联合聚居在一起的国家。9世纪,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民族同是大摩拉维亚帝国的组成部分。10世纪初,大摩拉维亚帝国解体,捷克人建立了自己独立的国家——捷克公国,12世纪后改称为捷克王国。15世纪(1419年至1437年间),捷克地区爆发了反对罗马教廷、德意志贵族和封建统治的胡斯革命运动。
“三十年战争”期间,捷克因在1620年的“白山战役”中战败,而被哈布斯堡王朝所统治,1781年废除农奴制。1867年后为奥匈帝国统治。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奥匈帝国的瓦解,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民族于1918年10月28日组成了他们的共同国家——以捷克资产阶级政治家马萨里克为首的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从此,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民族开始拥有自己共同的国家。这个统一的共和国共存在了20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希特勒利用两个民族之间的矛盾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1938年9月,英法在慕尼黑会议上出卖捷,1939年3月纳粹德国占领捷,后又宣布斯洛伐克为所谓“独立国家”,“慕尼黑阴谋”得逞。
此后,捷克和斯洛伐克人民开始了反法西斯占领的艰苦斗争。1944年8月曾爆发斯洛伐克民族起义。1945年5月5日,布拉格人民举行反法西斯占领的民族起义。同年5月9日,捷克和斯洛伐克人民取得了反法西斯占领的伟大胜利,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获得解放。
1946年成立以哥特瓦尔德为首的联合政府。1948年2月,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开始执政。1960年7月,国民议会通过新宪法,改国名为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1968年8月20日,苏、波、匈、保、民德五国出兵捷克斯洛伐克,镇压“布拉格之春”改革运动。1969年4月,胡萨克出任捷共第一书记(后为总书记),1975年任总统。1989年11月,捷政局发生剧变,实行多党议会民主制。
1989年下半年发生剧变后,捷共领导的政权垮台,被以恰尔法为首的“民族谅解政府”所取代。1990年6月举行剧变后的第一次大选,以哈韦尔为代表的“公民论坛”取胜,哈韦尔出任总统,恰尔法继续被任命为联邦政府总理。此时,捷克地区的“公民论坛”和斯洛伐克地区的“公众反对暴力”组织分别成了本地区最大的政治组织。
1992年6月,捷克斯洛伐克举行第二次议会大选,政治主张和经济纲领截然不同的捷克“公民民主党”(由“公民论坛”演变而来,简称“公民党”)和斯洛伐克“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从“公众反暴力”组织分裂出来)获胜,成为执政党。两党就国家体制问题进行了多次磋商,双方都确认在联邦国体问题上存在原则分歧,最后于7月23日在布拉迪斯拉发达成联邦解体、国家一分为二的协议。
此后,又几经周折,由前联邦议会于1992年11月25日通过《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联邦解体法》,决定联邦从1992年12月31日起自动解体。于是捷克和斯洛伐克从1993年1月1日起就成为两个完全独立的主权国家,并于1993年1月19日被联合国大会接纳为联合国新的会员国。
根据原捷克民族议会于1992年12月16日通过的《捷克共和国宪法》,新独立的捷克共和国宣告,它将忠于过去捷克王国和前捷克和斯洛伐克国家的一切优良传统。共和国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多党议会制。
斯洛伐克方面,在联邦解体前,民族议会便于1992年第二次大选后的9月1日,通过了《斯洛伐克共和国宪法》,并于1993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