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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与自然法则的统一

本文来源于《财经》杂志 2015-10-20 15:11:57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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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巴德的经济学很大程度上是自然法的经济学,尽管罗斯巴德对斯密颇有微词,但我们还是认为他的经济学为斯密在《国富论》中阐述的主题“自然法的一般体系”提供了理论支持。“经济学原理”与“自然法则”的统一,是奥派的重要特征,遵循经济学原理就是遵循自然法则,违背其中一个,也就是违背另外一个,并且这种违背必然会对经济产生不利的影响

□ 朱海就/文

探寻因果关系,追求确切的逻辑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以下简称“奥派”)的重要特征,罗斯巴德的代表作《人、经济与国家》这本书其书名就体现了这种内在的逻辑性。关于生产与交换问题的“经济”建立在对(行动)“人”的理解之上,而关于“国家”的理论体系又建立在“经济”之上,三者是一个整体。

罗斯巴德有关“国家”的自由主义思想已为人所熟知,特别是他的“无政府资本主义”理念,但实际上,他的自由主义思想已经隐含在他对有关“人”和“经济”的论述中。

“行动人”的基本假设

奥派认为经济学属于“行动学”,经济学理论建立在坚实的“个体行动”之上。从对个体行动的特征出发,推演出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是奥派的基本特征。“行动学”的思想首先包含在门格尔所著的《国民经济学原理》中,米塞斯在《人的行动》中对此予以充分的扩展,罗斯巴德则在门格尔和米塞斯的基础上,又进一步详细阐述了人的行动的基本原理。理解人的行动,是理解奥地利经济学的基础。

“行动人”是能够自己设定目的,自己选择手段的“理性人”,行动人总是追求一个更加迫切的欲望的满足,总是设法把手段用于实现他认为价值最高的目的。

行动总是要花费时间,而在这个花费时间的过程中又总是存在不确定性,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每个人都不得不要对未来进行预测,那些作出正确预估的人,是成功的行动人或成功的企业家。由于每个行动必然会包含这一因素,因此,罗斯巴德和米塞斯一样,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每个行动都是“企业家的”,也即每个行动人都是企业家。不难发现,这里的行动人假设是非常“现实”的,也是“自然”的。

行动人的“效用”(价值)指的是一种满足感,是序数而不是基数,不同的商品之间不能进行效用的比较,价值只是一个排序,这是经济学的一个常识,对此,主流经济学也认同,但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主流经济学却往往会偏离这一法则,比如主流的经济学教科书把“花在每一种商品上的每一美元所带来的边际效用相同”看作是消费达到均衡(最优)的条件,但显然,这一说法对不同商品的效用进行了比较,罗斯巴德指出这是一个谬误。

对效用的认识关系到对市场的认识,如效用是可以比较的,那么其推论则必然是可以对财富进行人为的再分配,以此来提高社会的总效用水平,这也是福利社会的理论基础。

“价值表”构成最基本的分析工具

相比门格尔和米塞斯,罗斯巴德更加详细地阐述了“价值表”,它是罗斯巴德分析交换、生产等问题的最基本的理论工具。奥派特别强调价值的主观性,认为财货的价值并不包含在物质中,而是行动人认为财货所能带来的欲望的满足,行动人选择、评价的不是抽象的财货类别,而是他在某个具体时点可得的具体财货。古典经济学家却总是考察一类财货的价值,而不是行动人特定情境下选择的财货的价值,这样一来,“个体”因素自然就会被掩盖。

“价值表”建立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之上,即行动人首先把第一单位的财货用于满足其最为迫切的欲望,第二单位的财货用于满足其剩下的欲望中最为迫切的欲望,行动人会放弃对他来说边际效用最低的财货,增加对他来说边际效用最高的财货。行动人对每一单位要素的评价等于最后一单位要素所提供的满足,因此,财货的供给越多,最后一单位财货所能满足的欲望的重要性就越小,对他来说这种要素的价值也就越低。任何一种财货都会按照其服务目的的重要性在价值表中被排序,如门格尔所举的例子,一个人会把他可以支配的水首先用于饮用,然后用于洗澡,最后用于浇灌。“价值表”是罗斯巴德分析生产、交换问题的最基本的理论工具,实际上,供求规律的背后就是交易者的“价值表”在起作用,供求由两种财货在交易参与者的价值表上的效用来决定。此外,罗斯巴德还把时间因素引入到价值表中,进一步阐述了“生产结构”。

价值表不仅构成罗斯巴德最基本的分析工具,它本身也是自由主义重要的理论基础,因为每个人的情况只有他自己最了解,一个人能够根据自己的价值表行动,就是“自由”的,而干预主义者却总是试图把他们的价值表强加于人。主流经济理论不能充分支持自由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用“显示偏好”代替“价值表”,的确,如价值只是可知的偏好,那么干预自然就是可行的,但问题是现实并非如此。

交换与价格

罗斯巴德先讨论交换,然后再讨论生产,这和古典经济学家先讨论生产,再讨论交换在次序上截然相反。为什么他要先探讨“交换”?笔者猜测,其中一个原因是罗斯巴德认为市场经济、自由社会都是建立在“交换”的基础上,自由交换是市场经济、自由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任何的暴力社会却总是限制人们的自由交换。“交换”与“正义”相关联,“交换”或“自愿赠与”的所得才是正义的,以非交换、非自愿的暴力方式获得财货则是非正义的,因此,国家和税在罗斯巴德看来都是非正义的。

另一个原因是奥派认为经济学就是“交换学”,如罗斯巴德所指出的,经济学不是一门专门研究“物质财货”或“物质福利”的科学,经济学是研究人满足其欲望的行动的科学,不同的人对不同财货的主观评价不同,这种“不同”首先引发的行动必然是“交换”,人与人通过交换来增加效用,满足欲望,当没有可以交换的财货时,行动人才会进行生产,生产是由交换的需要引致出来的,即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交换,因此,把“交换”放在“生产”之前也顺理成章。

价格在交换的基础上产生,它会落在最有能力的买家的最高购买价格和第二有能力的竞争者的最高价格之间,直接决定价格的是边际买家和边际卖家,当市场的供求状况发生变化时,边际买家和卖家都会发生变化,价格也会随之相应地发生变化。当人们购买的某种财货越来越多时,该种财货的边际效用就会下降,而他为了购买该财货所放弃的财货的边际效用会随着数量的减少而增加,因此,交换必然会有一个限度或范围,价格就在这个限度内产生。相比正统经济学教科书用供求曲线说明价格,“价值表”的使用让人们更加清楚地认识了价格的形成机制。

罗斯巴德综合了财货和货币两个因素来讨论价格的决定,而主流经济学往往只考虑财货的一个因素。他指出,价格的终极决定因素是货币和财货的库存,以及对货币和财货的留存需求。价格会随着财货库存和货币留存需求的增加而下降,随着货币库存和财货留存需求的增加而上升。从“价值表”到“交换”,再到“价格”,罗斯巴德提供了一个简洁、清晰的分析脉络,并且这一分析脉络始终贯彻了奥派的主观主义思想。

在古典经济学中有“价格”与“价值”之分,认为价格围绕价值波动,但在奥派的价格理论中,财货并不存在客观的价值,只有无数人的评价和在此评价基础上形成的价格,价格本身就包含了人们的价值判断。罗斯巴德认为,每一个市场形成的价格都可以视为均衡价格,所以并不存在人们事先可以知道的均衡价格,因为决定价格的需求表是不可能为人所知的。不仅如此,价格的变化也是不可能为人所知的,企业家的行动就是由预期未来价格的变化,预期他人未来的需要的努力所构成的。干预主义事实上预设了均衡价格的存在,进而认为应该人为地使市场价格趋向那个均衡价格,比如通过价格管制等。但假如并不存在均衡价格,那么干预也就失去了其合理性。

罗斯巴德把对交换的分析扩展到货币参与的间接交换。他认为市场上货币的出现,极大地拓展了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范围,使得个人可以无限地延长生产阶段。罗斯巴德把货币视为一种财货,其边际效用也会随着其库存的增加而递减,那么要如何解释人们对货币欲望的无限性呢?

罗斯巴德认为要区分货币财货与货币的购买力,人们无限需求的是货币的购买力(因为欲望的无限),而非货币财货。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若实现和货币之外的任何一种商品交换,其本身也要有价值,但货币的价值是如何产生的呢?对此,罗斯巴德引用米塞斯的原创性贡献,指出货币(黄金)的价格可以追溯到物物交换时期,即黄金只用于直接消费或生产的目的时的价格,这样就对货币的价值基础作了很好的解释,相比之下,央行发行的法币是没有价值基础的,因此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利率与生产结构

奥派认为生产不是总量概念,这也是奥派与主流经济学的重要区别之一。奥派认为消费品是低级财货,生产消费品的财货是高级财货,根据距离消费品的远近,财货可以分为高级和低级,越远离消费品,则越高级。价值归属于财货的过程和生产过程的方向是截然相反的,高级财货的价值源于低级财货,而生产过程使高级财货逐级转化为低级财货。

“生产”也是一个“交换”概念,准确地说,是包含时间因素的交换。生产牵涉到拥有现在财的资本家(企业家)和要素所有者之间的交换,也就是说,资本家为了获取未来财而提供现在财(货币),土地所有者、工人等(要素所有者)提供生产要素,供应未来财,他们之间的交换完成之后,生产就可以进行。在市场中,这种交换总是会发生的,因为总有人需要未来财,为此他愿意储蓄(成为资本家),也总有人愿意现在拿到货币去消费,实际上,人往往同时既是资本家又是要素所有者。资本家和要素所有者的交换会在生产的每一阶段上进行。那么在每一阶段上,资本家和要素所有者会按照什么价格进行交换呢?

这自然就牵涉到“利率”,利率不仅调节每一阶段,而且也调节不同生产阶段的价格差,利率是生产结构问题的核心概念,而利率又与时间有关,因此,罗斯巴德认为时间是生产结构的本质。人们通常会认为利率取决于货币的供求,但奥派认为利率也是一个主观概念,它取决于人们的“时间偏好”,利率既不是由货币的供求,也不是由资本的生产力决定,相反,恰恰是时间偏好决定的利率调节资本供求,调节资本生产力的回报。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时间偏好,通过时间市场中的供求关系,形成均衡的市场利率。利率与现金需求,即凯恩斯所强调的“流动性偏好”无关,这样就批驳并推翻了凯恩斯“货币需求增加必然导致利率上升”的观点。

由“时间偏好”所决定的利率自发地调节着生产结构,任何人为的干预都会扭曲这一调节过程,它是“自由交换”,也是“自由生产”的理论基础。与之相反,在凯恩斯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的生产理论中,生产、资本都是总量概念,时间因素在生产过程中不起作用,利率与时间无关,此外,这种理论也为政府干预打开了方便之门。

如生产是一个结构概念,那么“资本剥削”的概念也是不成立的,因为没有资本财,生产结构不会延长,生产力就不能提高,更多的财货就不能生产出来。如资本家消费掉他们的资本财(储蓄),不进行投资,那么经济将会退回到只能运用最短最初级生产过程的原始状态。生活水平、产出的财货的数量和种类也会因此而灾难性地降回到原始社会的水平。资本家储蓄投资的受益者是工人、地主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而他自己却承担了投资风险。此外,资本家让要素所有者提前拿到了未来才会生产出来的财货,自己则要忍受这个需要花费时间的生产过程,他所得到的只是利息而已,这是属于他正常的回报。

罗斯巴德的“理想建构”

不同于主流

“理想建构”是探寻经济本质所必不可少的,经济学大师在进行理论探讨时一般都是这么做的,如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也是以一种理想的“循环流转状态”为参照的。虽然所有的“理想建构”都是一种均衡,但奥派的“理想建构”却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奥派在“现实”的行动人假设基础上展开逻辑推理,其方法是逻辑-现实主义。这种“理想建构”,为理想状态的自由市场确立了一个参照系,用罗斯巴德的话说,就是给出了“市场始终变动着的目标”,以及“真实经济一直向其逼近的均衡状态”。而主流理论的“理想建构”是建立在不切实际的“理性人”假设之上的,因而也就不能作为现实世界的参照,对理解现实不仅没有帮助,甚至有害,比如会得出“市场失灵”等错误的结论。

这里牵涉到两种“现实”,奥派的“现实”是理论本身的“现实”,或者说,是逻辑的现实,而主流经济学、演化经济学,以及科斯、张五常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现实”是作为分析对象的现实,如科斯笔下的各种案例。这些学派的经济学家通过对现实的观察和分析会获得一些“洞见”,但这些洞见并不能构成理论体系。

另外,这些洞见也未必可靠,因为他们仅仅从他们看得见的事物中得出结论,可能会忽视看不见的方面。通过收集现实中的案例和数据来建构理论的归纳主义方法是“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常用的方法,它也可以归为“实证主义”,而波普尔所提出的“证伪主义”对此进行了批驳,奥派更是认为并不存在没有预设的事实和数据,经验工作总是在既有的理论框架中进行。科斯本人虽也很不满意老制度学派的历史主义方法,甚至认为那些研究可以一把火烧掉,但他研究制度所采用的新古典经济学方法本身也是缺乏“现实性”的,这导致他在一定程度上又回到了历史学派或实证主义方法中。总之,只有现实的理论本身,才能告诉我们更为确切的知识。

“无政府资本主义”该如何理解

罗斯巴德完全排斥政府,他详细地批评了各种政府活动所产生的危害,认为只有按照商业原则运作才是最优的,任何的政府运作都相当于在经济当中注入了一个混乱点。他所欣赏的是完全没有政府干预的自由市场,他说“自由市场倾向于为它的所有参与者带来富裕,市场上的暴力干预和霸权性社会倾向于导致普遍的贫困”。那么,自由市场的条件是什么呢?他认为是每个人对自己人身以及他找到、生产或创造或交易或受赠得到的资源拥有财产权,但是,财产权本身需要政府的维护吗?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需要,这样一来,似乎就把自由市场轻易地否定了,把罗斯巴德轻易地驳倒了。

然而,产权在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政府来维护的,人们内心就有维护产权的倾向,特别是当他知道维护产权可以获得别人的尊重,可以获得商业利益,而破坏产权会被市场惩罚,这说明市场本身就是促进产权维护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完全不需要政府来维护产权,不需要政府来实施法律。问题在于什么样的政府,也许我们要区分正义的政府和强制性的政府。为此,罗斯巴德最受争议的“无政府资本主义”不应该简单地理解为取消政府,而应该理解为“没有制度性强制”。如同哈耶克所说“美国宪法只能被理解为组织的原则,而不是行动的原则”,罗斯巴德的“无政府资本主义”也应该理解为行动的原则。另外,罗斯巴德的“无政府资本主义”和布坎南以及奥斯特罗姆等的宪政经济学实际上可以视为一个硬币的两面,前者是在“否定”意义上批判制度性强制,而后者是在“肯定”意义上说明一个没有制度性强制的社会如何组织。

“无政府资本主义”是一个“理想建构”,但更应该视为趋近这一理想的“过程”。这一过程,通俗地说就是“市场化过程”,用中国人熟悉的话说,也就是改革开放的过程。人有能力管理自己,也有遵循正义法则的自然倾向,人们自由行动的空间越大,商业和美德就越有可能相互促进。不断地扩展市场的空间,用自由的交易代替政府的管制,不仅会促进效率的提高,而且也是更为正义的,这个过程也是文明进步的过程。

正当的才是有效率的

如上所述,罗斯巴德在行动人公理基础上推导出整个的经济学原理,这些原理也构成了自由市场良好运行所需遵循的原则。对原则的强调是奥派不同于其他学派的重要特征,比如很多人认为罗斯巴德和哈耶克两人在观点上很不一致,罗斯巴德强调“自然法”,而哈耶克强调“演化”,然而,尽管在原则的构成和来源问题上哈耶克和罗斯巴德有不同的看法,但哈耶克其实和罗斯巴德一样,都坚持了那些“自然的”正义原则,比如哈耶克主张“货币的非国家化”。哈耶克虽然强调演化,但他同时也指出“演化”应当是在正当原则下的演化,这表明演化并不能为正当提供合法性,或者说,符合正当原则的“演化”才是合法的。有一个流行的观点认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实际上,只有符合正当原则的才是合理的。这里所说的正当原则,在罗斯巴德那里就是指自然法则。

罗斯巴德的经济学很大程度上是自然法的经济学,尽管罗斯巴德对斯密颇有微词,但我们还是认为他的经济学为斯密在《国富论》中阐述的主题“自然法的一般体系”提供了理论支持。“经济学原理”与“自然法则”的统一,是奥派的重要特征,遵循经济学原理就是遵循自然法则,违背其中一个,也就是违背另外一个,并且这种违背必然会对经济产生不利的影响。举个例子,“货币的发行不能超出金属货币的库存”可以视为自然法则,如背离这一法则,即货币发行若超出金属货币库存,那就是欺诈行为,同时也制造通货膨胀,进而会导致经济危机,所以通货膨胀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正是这种违法行为导致经济危机。自由市场建立在正义的法则之上,本身是稳定的,如出现类似商业周期这样大的波动,那必然是因为正当原则被人为破坏,如政府大规模的信用扩张。

政府和个人破坏正当原则的武断行为会给市场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事实上,市场的混乱不是凯恩斯所指出的“动物精神”或希勒所认为的“非理性”导致的,而是对自然法则的破坏导致的。但主流经济学家或信奉实证主义的人士往往回避了这一事实,他们试图在一个混乱的市场中寻找规律,但这是徒劳的,也是没有意义的。对于经济学的从业者来说,不仅要探寻市场的自然法则,还要呼吁这些法则在现实的市场中得到贯彻和执行。

《人、经济与国家》,(美)穆雷·罗斯巴德著,董子云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7月

作者为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作者:□ 朱海就/文】 (编辑:yan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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