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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经济学术语的迷宫

本文来源于《财经》杂志 2015-12-28 11:27:05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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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使命不是要对这个世界为什么如此作出解释,而是对其进行如其所是的描述。这也适用于经济学的理论化活动。好的经济学理论的终极归宿也是消解自身,就如同好的医生会使自己的工作成为多余一样。这也是好的经济学理论和坏的经济学理论的实质性区别

□ 莫志宏/文

在很多场合,我们本能地知道,如果以当下的“我”的感知作为基点来向别人传递信息会是无效的。例如,当你迷路了给警察打电话,警察问你在哪里,你不会说,我就在我在的这里啊。你总是得找一个独立于你的客观的锚来让别人对你进行定位,否则,没有人能够知道你感知、意识到的那个“我”是怎样的、在哪里等。在更普遍的意义上,我们也都知道,客观化的事实陈述(或命题)具有这样的形式:“某年某月某日发生了某事”,它是“去个人化的”,也就是说,不是以“当下的我”的感知为锚来讲话,而是以人际间的某种客观的存在作为参考基准来讲话。

不管是哪种情况——是陈述关于个体的事实也好,还是关于外部事件的事实也罢——主体间能够有效传递的,都只能是基于独立于个体感受、感知的客观的“锚”得以陈述的事实,因为,如果不是这样,我们自动地就会发现,当你迷路时,对方没办法“锚定”你到底在哪里,当你在表述一件事情,其他人不懂你到底在说什么。

维特根斯坦说,构成世界的,不是事物,而是事实;他还说,一个命题的含义就是它被核实的方法。我上面讲的,也可以算是对这两句话的诠释。

第一句话否认了大家内心里所指向的“事物”是大家交流的基础,世界不是由这样的“事物”组成的,而是由大家基于共享的编码解码系统来进行表达、信息交流的“事实(或命题)”组成的。

第二句话相当于说,一个命题是基于人际间大家都在使用的编码解码系统生成的,所以,自然地,我们也是按照这套方法去明白它的意指,我们并不是因为它使得他人可以“看”到说话者的内心所指向的“事物”才懂得它的意思的。

经济学的“自说自话”

一个人迷路了不能用合适的表述让别人找到他,这倒是个小事情,但是,如果一个人看不惯现实、但又做不到使用合适的表述来对改善现实提供有效指引,却又凭借自己高大上的理论的光环让人相信,他在做这样的事情,这就糟糕了。

我指的是:大量的大家熟悉的经济学中的词,从剥削到价格歧视,从信息不对称到市场失灵等等,如果把其深层次的逻辑结构揭示出来,在性质上与一个找不到路的人说“我就在我在的这里”没有区别,无非是,这些词让每个人都学会了这样的看似学术的表达方式。让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真的在讲点什么指向现实中的行动的、有价值的东西。而当大量的人——从学术圈最内核的人到多少总是受到学术圈的词汇、理论影响的公众——都变得习惯于围绕这些词来进行论证,并导致这样的讲话、论证方式已然成为常规时,这就更使得围绕这样的语言进行的论证自动地“合法化”了。

在公众看来,如果学术圈里的、写出厚厚的、自成体系的教科书的人们都这样讲话、论证,这应该不会错吧?再说了,在大多数时候,人们会发现,为了能够讲话、做一些论证,自己也不能不运用某个理论套路或运用某些理论概念,即便你就是为了反驳某些人的观念。例如,假设张三论证说这个世界存在着剥削,反驳他的李四大不了论证说不存在剥削。很少有人会想“剥削”这个词本身是否真的指向真正意义上的事实——人际间可核实的事实。

我有个物理学的朋友,她说,你们搞社会科学的,总是很不客观,一天到晚讲些东西乱糟糟的。

虽然我得承认,这种局面多少与社会科学内在的某些特征有关系,因此也是正常的,但实际上,这种乱糟糟的背后还有一个特别深层次的哲学问题。那就是:我们太容易陷入关于世界图像的这样一种错误想象中,即:这个世界不是由事实(facts)或命题(propositions)组成,而是由事物(things)组成,以及这个世界中的事物是什么,是显而易见的、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大家就是基于这个在交流。

例如,当人们在使用“剥削”这个词时,潜在地大家都好像能够“看到”同样一个“无剥削的世界”,类似地,在使用“价格歧视”一词的时候,潜在地好像大家都对“同样的东西”意指什么有完全的共识一样,在使用“信息不对称”一词时,似乎大家都心目中有个同样的关于“信息对称了会是什么样子的图景”一样等等。但如果仔细追问的话,恰恰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锚”,大家都在使用“剥削”“价格歧视”“信息不对称”这样的词,并不代表着大家真的是在进行有效的交流。

维特根斯坦说,哲学的任务在于为困在瓶子里的飞虫指出飞出去的路。当用来指涉现实的理论——注意,这些理论恰恰是建构在我们普通人容易陷入的关于世界图景的错误想象之上的,理论家对此并不比普通人更具有免疫力——却充斥着根本就不能导向有效交流的概念时,这样的理论就相当于那个使得飞虫始终飞不出去的瓶子,我们就像飞虫,永远困在其中。

无意义的语言之“锚”

现在让我们来谈谈什么是“剥削”吧。“剥削”一词用于人际间交易的场合,当一方在交易中被认为对交易另外一方的利益有所侵占、获得了自己本不应该获取的东西时,人们此时可能会用“剥削”这个词来谈论双方的关系。“剥削”的反义词是“不剥削”。前者可以认为是对后者的偏离。显然,发明“剥削”这个词是因为人们对“不剥削”的状态有向往,希望借助于这样的概念,使偏离这种所向往的理想状态的现实受到某些约束。

不过,就像一个迷路的人为了让别人知道他在哪里他必须以某种客观化的锚来传递信息一样,“剥削”一词要能够使用、能够指向人际间可以传递的信息,也必须有客观化的锚,使得大家不是基于每个人心目中的锚在说“张三剥削了李四”之类的话,而是大家有共同的标准来谈论现实中的一桩交易关系是否为“剥削”。有这样的标准吗?我们可以“科学地”找出 “应该的或不存在剥削的成交条件”吗?有这样的客观化的“锚”吗?

暂时地,我搁置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继续进行到对于“价格歧视”概念的讨论。我会表明,它们虽然看起来毫不搭界,但在逻辑结构上却是完全的一致。

在经济学中,同样的东西在出售时如果定不同的价格,这被称为是“价格歧视”。该概念在经济学理论中最首要的用途在于对现实中企业的定价行为进行评价。

从表层语法上看,大家不会觉得价格歧视这个词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仔细追究,问:“何为同样的东西?”“谁眼中的同样?”这就麻烦了,因为:像这样的问题,只有两种答案:(1)“何为同样的”不分主体是谁——这相当于说,物品是否为同样的物品,是客观的物理事实,不以特定个体的主观感受、判断为转移;(2)对事物进行分类的相关主体视为同样的,则就是同样的。

这两种答案可是有天壤之别。

如果是第一种答案,在逻辑上它要求外部经验对象对于不同的个体而言,不会有实质性的感知差异,就像人作为生命有限的生物体,不同的个体对外部物理环境(例如,对事物的硬度、热度,对光线、时空、速度等)的感知差异可以说是可忽略不计的一样。

而如果是第二种答案的话,这意味着,我们只能从人们事实上表现出来的行为来反推“什么是同样的”,也就是说,是靠先观察到人们对某些事物同样对待,所以,我们说“它们是同样的”。相应地而言,当观察到人们对某些事物不同样对待时,我们就说,它们不是同样的。

如果是按照第二种答案,那么,理论家则除了基于观察到的人们对待事物的方式来谈论什么是同样的事物或不一样的外,他自己是不具有对现实中的人们如何对事物进行分类、进行干预的权利的。

如果是按照第二种答案,我们自动就会觉得“价格歧视”这个概念失去了其最初发明出来的意义了。此时,我们毋宁改换成“产品分化”来谈论这个事情,即看似同样的产品逐渐地分化成不同的产品,因此价格定得有所不同。显然,“价格歧视”一词的发明者不会接受如此理解的,因为,这个概念之所以出来就是要对经验现实起到规范作用,就是要对“现实如何偏离了某种应该”进行表达。

不过这里的关键是:如果我们按照第一种答案,它必须预设一个社会中的人们就“什么是同样的”达成了一致,或者,这个社会中的人们被强加了这样的一致,然后,我们才能说,现实中的做法是否偏离了它。但是,对于一个由不同个体的主观判断、行为所构成的社会而言,有这样的“一致”吗?

对这个问题不敏感的人、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眼中的“同样”在其他人眼中也必然如此的人,其实也就是陷入我们之前反复提到的关于世界图景的错误的想象之中。言之凿凿地使用价格歧视的概念来对现实中的企业定价行为进行评价的人,和言之凿凿地使用剥削的概念对现实中的交易关系进行评价的人,都是如此。后者,无非是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看到”的不剥削的世界的样子也是所有人都看到的而已。

我这里只是简单地举了剥削和价格歧视的例子。这里讲的逻辑当然也适用于无数的其他的理论概念,包括社会成本、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市场失灵、完全合约或不完全合约理论等等。

维特根斯坦说,我们得贴在地面、靠着摩擦力才能前行。这里,我想说,很多时候人们不是不想贴在地面前行,也不是不知道只有靠着摩擦力才能前行。

但是,问题是,他们一不注意就陷入了关于世界图景的错误想象中以至于他们只能飘浮在云端。飘浮在云端的理论不落地、不对现实造成影响也罢了,问题是,它们不会乖乖地待在云端。

“坏的分析”

浮在云端的理论一旦落地,要进入操作,必然就会遇到不同的人心目中各自的“所指”(reference)其实是不一样的问题。这是一种根本不可接受的混乱局面。为了能够操作,唯一的办法是,那个被认为可以对现实进行规范的客观的锚,由掌握了最高权力的人来确定——他说它是什么、是怎样的,就是怎样的。当然,有关的理论还必然会被用于为找到这样的根本就不存在的“锚”提供“科学的”支持,在这样的过程中,理论看起来被得到了运用,而权力也得到了来自于知识阶层的人的合法化支持。

有人说,经济学理论在今天只要能够不作恶,就已经很不错了。基于上面的理由,我非常认同这个讲法。设想,我们的理论概念大量的都是基于根本不存在的客观“锚”而立在那里的,这样理论最大的可能不是为害还能是什么呢?这样的理论、这样的理论化,带给人们的是“坏的分析”,它不仅不让现实中的人们对于自己所在其中的社会获得正确的“看”的视角,反而使他们习得坏的语言习惯,每个人都陷在自我认定的、伪客观的“锚”中,导致最终一个社会必然大量地诉诸专断的权力来帮助人们“解决”问题。

上述意义上的坏的分析有三个步骤:

第一,它从直觉上具有吸引力的“每个人自己似乎都可感知到的客观的锚”出发;

第二,它基于“每个人自己似乎都可感知到的客观的锚”来为现实中偏离这个锚的存在命名——例如,称之为“剥削”,或“价格歧视”,或“信息不对称”、“不完全合约”、“外部性”等等;

第三,它会进一步对纠正这样的偏离的主体命名,称之为“政府”,或者“权力机构”。这三个环节,可以说是环环相扣,但是,就像一卷毛线团一样,你不打开它还以为结束和开头是不同的,但一旦打开、捋顺了,你会发现,这绕的一整圈,还不都就是自己心目中的“锚”?

坏的分析在这个意义上符合个体的心理需求:但凡个体对于现实的不满,或者认为现实不够好,它都可以为你提供标签,在这个过程中你个人的主观任性会获得一种有理有据的感觉,进一步,由于它还为你提供了现成的问题解决者,个体更是觉得自己的心理得到了满足。左手是自己的不满、或愿望,换到右手,问题自动解决、个体的主观任性轻易得到满足,谁不喜欢呢?

坏的分析符合公众的心理需求不说,支撑它的一整套的飘在云端的理论本身如果不是因为有替代性的系统的理论出现,即便它再被圈内人士批评,也是难以被撼动的。这既与知识的生产变得越来越职业化、并因此使得知识生产者总体上缺乏应有的创造性而变得越来越体制化有关,也与飘在云端的理论所提供的坏的分析所具有强大的直觉上的吸引力有关。

人的理性行动

维特根斯坦说,哲学的使命不是要对这个世界为什么如此作出解释,而是对其进行如其所是的描述。这也适用于经济学的理论化活动。经济学不是要找到一个自认为存在的客观的基点,基于它发明出一套自成体系的理论说辞来对观察到的世界进行解释,而是要对已然就在这里的世界提供一个“看正确”的视角、一个从内而外地对其可以获得理解的视角。“看正确”意味着,我们需要始终在语境中讲话,而不是基于一个想象的世界、以它作为基点来讲话。

“看正确”和始终“在语境中讲话”是语言能够导向有效的行动的前提——否则,语言就只能沦为自说自话的智力游戏,并且,从云端走下来还必然只能“作恶”。

好的经济学理论因为会使得人们始终“在语境中”讲话,所以,它所提供的分析一定是那种为具体语境中的行动者指出行动方向的那种分析,而不是从“我感觉世界应该如此所以,它就得如此”的那种伪分析。

这里,我讲的行动不是马克思的理论那种意义上的基于所有人都看得到的、统一的客观世界的图景而展开的行动(没有那样的世界图景,那是妄想),而是微观的个体行动者基于他可能的各种身份——一般意义上的公民、企业家、试图推动社会立法的政治企业家——等等而展开的行动,是行动者基于自己所在的位置、以嵌入在更大的社会背景中为前提的行动。

经济学理论最终的目的,应该是为这样的理性行动提供分析上的帮助。这里说的“理性”不是指在个体的手段-目的框架之内进行成本-收益算计,而是指个体对于如何通过自己在人际间的行动,从而使得自己感知到的并不那么好的世界可以一点点地朝向自己更满意的方向演化有思想上的自觉。这样的理性和个体执着于心目中自认为存在的客观的锚而对世界进行谈论、进行规范是何等的不同。

在中国,我们一向把“知行合一”当作值得追求的境界。就像经济学这样的理论化工作而言,这要求我们的理论必须是那种能够帮助现实中的人们跨越现实和理想之间的鸿沟的理论,也就是说,它所提供的分析必须能够带给现实中的个体行动的方向感,否则,经济学理论提供的“知”不仅指导不了“行”,反而会永久地将人们像飞虫一样困在瓶子里。

维特根斯坦说,哲学的终极归宿是消解自身。这对经济学也是如此:好的经济学理论的终极归宿也是消解自身,就如同好的医生会使自己的工作成为多余一样。这也是好的经济学理论和坏的经济学理论的实质性区别。

作者为北京工业大学经济系副教授

【作者:□ 莫志宏/文】 (编辑:yanqi)
关键字: 迷宫 术语 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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