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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胡耀邦经济思想的核心

本文来源于《财经》杂志 2015-12-28 11:28:08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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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国企改革最主要的原因、动力并非如今天人们所说是“效率问题”,其实主要是“公正问题”。正是这种对“全民所有制”的分析、解构、去魅,成为中国改革理论的逻辑起点与前提

□ 雷颐/文

改革开放伊始,胡耀邦就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特别是1981年6月至1987年1月,先后担任中共中央主席、总书记。这一阶段,正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奠基期,胡耀邦无疑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是政治家而不是理论家,更非经济学家,因此只能从他的一系列讲话、批示、决策、决定中探寻、研究他的经济思想。

笔者以为,“所有制问题”是胡耀邦经济思想的核心。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对经济问题的思考与决策,具体政策的制定,都与他对所有制的观点有密切关系。所以,“所有制”是理解胡耀邦经济思想的关键,是理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更宏观地说,其实也是理解国际社会主义思潮和运动的重要部分。本文即将胡耀邦的所有制思想放在国际社会主义思潮、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脉络中略作探讨。

据胡耀邦长子胡德平披露,在“文革”高潮的1969年中共九大召开前夕,胡耀邦给毛泽东主席写了一封信。在这封信中涉及到了所有制问题:“害怕破除那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全民所有,反而落得个全民皆无,或者全民皆困;丢掉那个把人们头脑缚得死死的空空洞洞的全民所有,倒反而能够实实在在地比较迅速地使全民皆有,全民皆富。”他还发挥毛泽东的话,谈到了“全民所有,谁共谁的产”的问题:“十年前主席就非常深刻生动地指出:不是社共队的产,而是队共社的产。

引申起来说,不是国家共公社、地区的产,而是公社、地区共国家的产。”此段话中,最重要的是“全民所有”并不存在、反而会“全民皆无”,“全民所有”是“空空洞洞”的观点。

公有制或曰全民所有制,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理想,也是其基础性概念之一。自1917年十月革命后,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曾长期被认为是唯一的、真正的社会主义。

然而,铁托领导的“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成立后,却不认同斯大林模式,坚持独立自主,因而被苏联共产党开除出1947年成立的欧洲“九国情报局”,被视为国际共运的异数、叛徒。从20世纪50年代起,南共联盟就对斯大林式的“全民所有制”做出深刻理论探讨、分析,其核心直指“所有制”。

爱德华·卡德尔是南共自治理论的主要建构者,他的基本观点是虽然承认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的企业“国有制”是“公有制”历史的必要阶段,但认为只是初级阶段,对这种“国有制”他的批评更加犀利:“作为资本集体所有者的‘职务行使者’的国家,则是在国家实行强制的基础进行占有的。

国家在行使这一职能时,可以起工人阶级的革命工具的作用,但也可能成为使工人阶级与公有制生产资料发生新式异化的工具。” 这种建立在高度中央集权基础上的党政合一领导体制,“开始为国家和党的官僚主义化敞开大门,并带来了一种危险,就是使革命的行动上的集中越来越蜕化为行政官僚的中央集权制,使对国有化生产资料的管理,也即对社会资本的管理,变为某种国家所有制和专家治国论管理者的垄断权,而使共产党变为维护这种垄断权的工具。”“这样一些现象也产生了自己的政治后果,它表现为这样一种压力,即把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制度同国家的中央集权制的政治官僚机关的政治专制主义等同起来。而这样的事态发展势必要把一些使劳动群众不仅同对他们的劳动条件和资料以及对社会资本的管理相异化,而且同他们自己的革命国家及其革命先锋队共产党相异化的新形式强加于人。”

所谓公有制的历史含义就是克服“劳动”同“社会资本”的异化,就是说公有制必须是劳动与社会资本的一体化。但这种一体化在社会主义的国有制形式中表现为国家对资本的垄断,但结果是“国家所有制对社会资本的权利以及使劳动和工人屈从于这种权利”。

因此,他强调“公有制同时也是工人的‘个体所有制’形式,没有这种形式,工人和他的劳动都不可能是自由的”。

建立在这个基础上,他提出了一种新的、非国有的公有制形式:“这种公有制既是全体工人的共同的阶级所有制,同时又是任何从事劳动的人的个体所有制的形式这些人集体地和自治地使共同的生产资料服务于从事联合劳动的工人的个人创造力和创造才能,以便在联合劳动中取得更多的共同成就和个人成就。”

他强调,国有制必然产生官僚主义:“这是制度问题,而不是人的问题,或者更正确些说:首先是制度问题,其次才是人的问题。”

这便是南共以“社会自治”或“工人自治”公有制形式取代国有制的理论根据。在实践中,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开来,由厂长或经理掌握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工人委员会监督厂长、经理的工作,使企业不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物,企业在计划、生产、销售、分配等方面具有独立的决策权。

胡耀邦的“全民所有”并不存在、“全民所有”其实是“全民皆无”、“全民所有”是“空空洞洞”等观点与南共理论如出一辙。不知道他的这一观点是否受到南共理论的影响,因为中国从20世纪50年代末“反修斗争”起,陆续印行了一些“毒草”,作为“反面教员”,其中就有南共、铁托的言论。或许,这完全是胡耀邦从自己的工作实践中得出的结论。由于胡耀邦不是理论家、经济学家,对此并未宏富细密的理论论证,因此无从判断他此观点的理论资源。无论是受南共思想影响还是自己工作实践中独自提出的高度概括,胡耀邦在1969年提出的所有制问题,事实上成为十年后中国改革开放的理论前提与起点。

斯大林逝世后,赫鲁晓夫采取措施逐步为南共联盟“平反”。但是,中共仍坚持斯大林时期的观点,并进一步在1958年首次给南共联盟戴上了“现代修正主义”的帽子,同时中断两党关系。

随着中苏分裂、论战公开化,中共陆续发表了“反修”的著名的“九评”,其中第三评即1963年9月26日中共中央以《人民日报》编辑部的名义发表的《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吗?》,这篇文章严厉指责“铁托集团”是美帝国主义的反革命别动队、南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已蜕化为资本主义经济、从无产阶级专政蜕变为资产阶级专政:“宪法肯定了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的政策;资本主义在农村泛滥;取消国家统一的计划经济,实行追求利润的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政策;取消对外贸易的国家垄断制;接受美国等西方国家54.6亿美元的援助,使南斯拉夫成为帝国主义的投资市场;出口重要矿产品,使南成为帝国主义的原料基地;进口材料、零部件和半成品搞加工,使南斯拉夫的工业成为西方垄断资本的装配车间。”

对南斯拉夫的政治、经济模式的态度,中共认为是马克思主义与修正主义的试金石。

但是,粉碎“四人帮”不久,中共对南共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1977年8月30日,铁托应中共中央之邀访问中国。华国锋主席在正式会谈一开始就称呼铁托为“同志”,同时表示“现在公开称同志,恢复党的关系,有一个转弯子的问题。对国内、国外都需要做些工作。两党可以先恢复内部联系,经过双方努力,再正式恢复关系”。此后,中国出现了一个访问南斯拉夫的高潮,从中央到地方先后有30多个代表团、考察组访南。

中南两党关系的恢复,为“南理论”在中国的登台出场提供了“合法性”。在不长的时间内,中国思想理论界出现了“南斯拉夫热”。

权威党报党刊上不断有专文介绍,当时为数不多的学术刊物有关翻译、评介文章越来越多,权威学术刊物《世界经济》在1978年5月召开了南斯拉夫经济问题座谈会,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所属的有关部委、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一些高等院校、新闻单位共230多人参加,包括于光远、刘仰桥、宦乡、陈翰笙、王惠德、罗元铮等,皆为思想理论学术界的一时之选。

此后,各学术刊物的有关研究更加全面、深入、细致,从“社会所有制”、农工商联盟、计划与市场关系、个人收入分配、利用外资,一直到其来料加工、社会簿记制度等等,都引起中国学术界的高度关注。

而在一些“通讯”、“通报”、“简报”、“简讯”等“内部刊物”上,有关信息更多、更详细、更生动,对斯大林主义的批判也更公开。其中,影响最大的当数于光远的《我从南斯拉夫访问归来》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家考察团对南斯拉夫和罗马尼亚的考察报告。1978年3月,中共中央批准中联部副部长李一氓为团长、社科院副院长于光远和中联部副部长乔石为副团长的中共党的工作者代表团访南三个星期,全面考察了南的政治、经济制度。规格如此之高,说明了中国对南模式的重视。这次访问,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访问所获得的知识的基础上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南斯拉夫毫无疑问是社会主义国家,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联盟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党。”

既然如此,必然得出一个更重要的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结论,即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模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南斯拉夫的实践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次考察形成了一个概念,那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模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出访回国后,代表团给中央写了报告。根据代表团的报告,党中央决定恢复和南共联盟的关系。这意味着,在社会主义模式的多样性问题上,党中央的观点有了变化。”1978年1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宦乡率社科院经济学家考察团到南斯拉夫、罗马尼亚访问了两个月之久,对两国、尤其是南斯拉夫的农业、企业管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价格体系、积累与消费的关系等,做了详细的考察。

稍后,改革开放最开始的利用外资、成立合资企业,来料加工、零部件和半成品搞加工等,从意识形态“合法性”论证到具体实践办法,南共“身影”,在在可见。

从实际工作者到理论界,当时对“国企”,更多地称为“全民所有”的弊病,都有切身感受。最直接的当然是效率低下,但一个更使人困惑的问题却是,这是全民所有制吗?什么是全民所有?除了斯大林模式还可能有全民所有制吗?此时引进的,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对斯大林式的“全民所有制”作出深刻理论探讨、分析的南共理论,直接为中国理论界、思想界甚至高层领导提供了思想资源。

如前所述,此时南共不同于斯大林式国有化的“公有制理论”深深影响,启发了正在探讨改革之路的中国思想理论界。《红旗》杂志1979年第12期发表的经济学家林子力先生《经济理论研究的若干方法问题》一文,就是其中水准最高、最具代表性文章之一。在近年有关“中国改革史”、“改革思想”的著述中,却鲜有提及这篇文章,说明其重要意义远未得到充分的认识。

这篇文章紧紧抓住“所有制”问题,认为20多年来中国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为什么没有持续、高速增长,至今仍然处于较低发展水平上,为什么国民经济不能经常保持平衡,发生两次严重的、持续了较长时间的比例失调,为什么大量投资却很少顾及效果,为什么许多消费者需要的产品供不应求而不受欢迎的产品却盲目生产,为什么企业效率长期低下?他一连问了几十个“为什么”。所有这些问题的根源,全都在于所有制,在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实行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即高度集中的国有制经济。文章认为:“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这套体制的种种缺陷逐渐地显露出来,它与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并且影响波及到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

因此,这篇近2万字的长文“倾全力”从事实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两个方面分析、批评、解构这种“公有制”。作者批评长期以来经济学界在考察经济形态、经济规律的时候,往往不是从社会生产方式自身出发,而是求助于观念、政治、暴力等经济外的因素:“例如,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关系的产生,不是归结为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而是把无产阶级政权的作用作为最根本的、决定的因素;所有制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还是资本主义的,完全依赖领导权掌握在谁手中为转移,而不是分析现实的所有制形态去作出判断;所有制形式从低级向高级的过渡取决于群众和干部的思想政治条件,而不是取决于经济发展是否达到要求过渡的水平;经济规律可以是任意摆布的东西,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包括政治的需要而加以利用或者限制,甚至可以把这种经济规律置于人们的‘统治’之下;如此等等。”作者明确提出不能把“政权性质”作为所有制性质的决定性的、根本性因素,当时确为惊世之论。

之所以会长期认为“政权性质”决定“所有制性质”,根源在于斯大林的“三分法”。因此,作者更进一步,把分析、批评的矛头明确、直接指向当时被奉为神圣经典的斯大林的生产关系“三分法”:“‘三分法’是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这一重要著作中提出的。

此不妨引述如下:‘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人们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这里包括:(甲)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乙)由此生产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丙)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在这段人的共知的论述中,斯大林明确地把所有制规定为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并决定着其它两个方面。从而就使得所有制成为可以脱离生产、流通和分配而存在的独立的概念,实际上也就是把所有制简单地等同于生产资料的归属。”作者是马克思主义者,在马克思的著作中为自己寻找到了批判的理论工具:“政治经济学不是把财产关系的总和从它们的法律表现上即作为意志关系包括起来,而是从它们的现实形态即作为生产关系包括起来。”

他认为,生产关系包括生产、流通、分配诸方面,也就是说生产、流通、分配等总和为所有制;生产形式、交换形式、分配形式都是所有制的现实形式。斯大林认为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三分法”之所以错误,因为它将法律上的承认当作现实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以所有权这个法学概念代替生产关系的现实形态,即政治经济学的所有制概念。

他强调,生产资料的归属或曰所有权,不能说明现实的所有制关系,也就是说,没有脱离生产、流通、分配等关系的“所有制”。如果仅仅从生产资料的归属上划分,可以划分为归属于个人与归属于大家这两类,前一类是私有,后一类是公有,但同样是公有制,“如何来区分原始公社、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国营经济还是将来的劳动者联合体?同样是私有制,你又怎样判定是奴隶占有制、封建土地所有制还是资本所有制?”

所以,政治经济学在说明所有制关系的本质的时候,不能从生产资料的归属出发,而必须分析劳动者与生产的物质条件的结合方式。作者虽然没有(当时也不可能)明言,但一个尖锐、深刻的结论已不言而喻:当劳动者不能参与决定生产、交换、分配整个过程时,所谓“公有”“全民所有”(苏联、中国的“国有”)其实只是一种虚幻的形式!

“国有企业”不是、不能等同于“全民所有制”或“公有制”——南共理论的核心就是为证明这短短一句。必须承认,实践证明南共的“劳动者自治”并不成功,进一步说,这种实践的不成功其实源于它本身难以克服的内在矛盾。现在看来,南共理论的意义不在于它对未来的具体构想,而在对旧体制的“神圣性”批判、剖析、解构。

从南共理论到胡耀邦的论断,再到改革开放中国理论界的论述,反映了世界社会主义思潮对如何理解、认识“全民所有”的深刻反思。

从改革开放刚一开始,胡耀邦就大力支持种种经济体制改革,从支持个体户到支持不限雇工人数的私人企业,从支持私人长途贩运到支持将国家独享的自然资源交由私人开采,从支持国企改革到支持商品经济的发展之所以在改革开放一开始他的态度、立场就如此鲜明,因为他在十年前就悟出了“全民所有”的虚幻性,在自己头脑中已对“全民所有”进行了“去魅”。

社会主义运动中提出对“全民所有”的质疑,其最大意义,就是对斯大林模式的“公有制”或曰“全民所有制”的分析、解构、去魅。实践和理论使人们认识到,这种以“国企”作为“全民所有制”表现形式并不公正,根本体现不出“全民所有”。当年国企改革最主要的原因、动力并非如今天人们所说是“效率问题”,其实主要是“公正问题”。正是这种对“全民所有制”的分析、解构、去魅,成为中国改革理论的逻辑起点与前提。

然而30多年后,改革的思想历程中这重要一幕似乎已被遗忘。

因此当年被分析、批判、解剖过的斯大林模式的国有制又成为“国进民退”的理论依据,以此论述“全民所有制”者现在比比皆是。如有提出要“理直气壮”地为“国进民退”辩护者声称:在中国讲“国进民退”是要打引号的,这是因为我国的国有企业原则上是全民所有的公有制企业,是与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的。

因此,“国进”必然就是“民进”,而不是“民退”,并以《宪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来为“国进就是民进”辩解。这种观点,正是南共联盟早就批判过的、胡耀邦在1969年就提出质疑的、林子力在1979年就批评过的那种将法律上的承认当作现实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以所有权这个法学概念代替生产关系的现实形态,即政治经济学的所有制概念的典型论述。

因此,将胡耀邦的所有制思想放在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史和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脉络中做探讨研究,对当下的中国仍大有意义。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研究员

【作者:□ 雷颐/文】 (编辑:yan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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