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
文 / 浅田实
1833年东印度公司贸易垄断权的废止事件,可以被视为自由贸易商人胜利的象征。东印度公司本身虽然没有即刻解散,但在那之后,英国国家权力不仅对印度,同时对中国贸易都展开了更为强有力的直接介入。介入的国家权力中,曼彻斯特地区的棉纺织工业资本家的意志也逐渐增强。由此,东印度公司作为殖民统治代理机构的机能便被充分地发挥出来。
而1857年在印度爆发的“印度兵叛乱”,则决定性地影响了东印度公司的命运。关于印度佣兵,由他们掀起的“印度兵叛乱”是一场从1857年5月持续到1859年7月的,为时两年以上的大叛乱,同时也是一场席卷了除南印度以外的印度次大陆大面积国土的民族运动。虽然说英国统治了印度,但其统治开始于1757年的普拉西战役。在那之后,英国的统治网逐渐在印度次大陆上蔓延开来。但就在它即将完成对印度全面支配的前夜,即百年之后,它却迎来了印度兵的大叛乱。
莫卧儿帝国在起义军的运作之下成立了行政议会。这件事在各地印度士兵和民众当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掀起了全国各地的起义浪潮。但是,其中也有一部分人由于长年养成的奴性,干起了为英国方面通风报信的事,从而引发民愤。另外,还存在着印度教教徒和穆斯林之间的对立和地方矛盾的问题。因此,大起义虽已经发展到全国性的规模,却始终难以摘取最后的胜利果实。同时,起义军内部也出现了对立斗争,指挥官的意见四分五裂、难以统一。皇帝和王子也丝毫不具备担任军事司令的才能。
这一期间,东印度公司最终被勒令解散。由于印度爆发叛乱的责任在于东印度公司的统治方法不妥,1858年8月,英国国会通过《印度统治法》剥夺了早已丧失商业垄断权的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各地的统治权。至此,1600年12月获得特许状而发足的东印度公司,终于命归西天了。
根据《印度统治法》,自1858年11月1日起,印度由英国政府直接统治。而对于以忽略印度市场开发为由向东印度公司展开攻击的兰开夏地区的棉纺织工业资本家而言,这无非又是一个新的胜利。1858年,堪称商业资本家代表的东印度公司在丧失商业垄断权之后又被剥夺了对印度的统治权,这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因为正如上文所述,这象征着以兰开夏棉纺织工业资本家为代表的工业资本家的全面胜利。不过,东印度公司在1858年还没有完成全部的清算工作。
这是因为英国政府向公司股东作出了将股息支付到1874年的承诺。也就是说,东印度公司在1858年之后也不得不完成对残留业务的整理工作。于是,东印度公司安排了一位代表、五位董事和一位文员常驻公司,负责处理残留业务。虽然位于伦敦的公司所在地被搬迁到了一个小地方,但无论如何,东印度公司的名称保留了下来。另外,自1858年起,英国政府在印度的统治机构中设置了印度大臣和15人组成的评议会,以执掌统治事务。
1858年之后,在东印度公司进行残留业务整理的30年间,对于英国而言,印度的存在意义变得愈发重大。1869年,运河开通,英国与印度之间的交通便利起来。帆船向蒸汽船的转变、木质船向钢铁铸成的船舶升级,也出现在这一时期。英国与印度之间的距离逐渐缩短,以印度为跳板的亚洲扩张也随之变得便利起来。
当东印度公司最终完成面向股东等的残留业务整理之后,1877年,英国政府宣布,印度作为英属殖民地将正式合并于维多利亚女王的王土。“印度帝国”成立了,这意味着英属印度的形成。这一时期,首相本杰明·迪斯雷利将维多利亚女王奉为“印度女王”。他的这一举措中蕴含着通过将印度立为一个帝国,并赋予其与英国共同的女王来强化两者精神上的统一的意图。东印度公司的“荣光与事迹”真正地成了历史。
但是,“印度帝国”实际上就是东印度公司留下的遗产。或者更确切地说,东印度公司为后世所留下的财产是:在公司业务重点转移到殖民地的统治和经营的时期,那些活跃在“亚洲海域”的私营贸易商和自由贸易商们。他们在东印度公司解散的1858年以及“印度帝国”成立的1877年之后,一如既往地以香港等地为基地活跃在历史舞台之上。
(本文摘自该书第11章,略有删改,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