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德林
很多中国人都是有诺贝尔奖情结的,关于这一点,见仁见智的讨论并不罕见。但凡诺奖得主,往往能受到我们的高度关注甚至膜拜;我们的许多作家乃至普通的文学爱好者都能对欧内斯特·海明威、多丽丝·莱辛、让·保罗·萨特、米哈伊尔·肖洛霍夫等诺奖得主的作品如数家珍。心照不宣的是,那些来自欧美“大国”的诺奖得主更容易得到我们的持久厚爱,而那些来自“小国”的诺奖得主倘若没有与“大国”建立起结构性的联系,比如取得“大国”国籍,则可能遭遇我们在某种意义上的“薄情”。其间的一个例子便是199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圣卢西亚诗人、剧作家、画家德里克·沃尔科特(Derek Walcott,又译德瑞克·沃尔科特)。
被分割的孩子
对大多数中国人而言,无论是圣卢西亚还是沃尔科特,都很可能是陌生的。
圣卢西亚是位于加勒比海向风群岛东部的一座火山岛,那里景色秀美,既有美丽的海滩和珊瑚礁,更有独特的加勒比风情,可谓是度假的天堂,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无数观光客。1930年,沃尔科特出生在圣卢西亚首都卡斯特里市的一个不无文艺气息的家庭,父亲是英国人,以画水彩画维持生计,酷爱诗歌和戏剧,母亲是一个脾气欠佳的非洲裔人,以教书为业,业余时间从事社会工作和剧本创作。难怪沃尔科特回忆自己的童年时总会说,他是在“一个暴躁的母亲和一屋子书堆中长大的”。1953年,沃尔科特从西印度大学毕业以后,先后在圣卢西亚、格林纳达和牙买加的多所中学任教;70年代中期以后,他作为客座教授和驻校诗人出入于多所美国大学,包括纽约大学、耶鲁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等名校,最后则扎根于波士顿大学创作系,在那里执教长达20余年。
最初,沃尔科特是作为画家被培养的,但他却首先在诗歌创作上获得了成功:14岁时初次在当地报纸上发表了诗作,19岁时自费出版了第一部诗集《诗25首》,并且收回了成本。尽管天赋过人,沃尔科特一生勤勉,同时在戏剧和诗歌方面取得了辉煌成绩,其中戏剧以《猴山之梦》《记忆》《最后的狂欢》为代表,而诗歌中较有影响者则包括《年轻人的墓志铭》《在绿夜里》《星星苹果王国》《船难幸存者》《仲夏》《海葡萄》《奥美罗斯》(又译《奥梅洛斯》)和《白鹭》等。
透过他的这些作品,我们不难发现,沃尔科特一生中不懈地追求着三样东西——他生活于其间的加勒比海、用于写作的英语、记忆中的非洲祖先。它们交织在他身上构成了花毯式的复杂关系,而他终其一生探求这种关系,并勉力借助诗歌和戏剧表现出来。
《奥美罗斯》讲述的是渔夫阿基里与他以前的伙伴、现在的出租车司机赫克托为漂亮女仆海伦争风吃醋的故事,大气磅礴地展示加勒比风情,它的发表让沃尔科特获得了“当代荷马”“加勒比地区最伟大的诗人之一”等美誉。虽然这些标签未必准确,但众所周知,加勒比海或者西印度群岛可谓沃尔科特生活和创作的主要源泉之一;尽管成名后他主要生活、工作在美国,但每年夏天都会回到加勒比。一方面,无论在地理上或者历史上,加勒比的位置都是独一无二的,它既是欧洲、非洲和美洲的连接点,又是英国、西非和北美诗歌传统的交叉点。另一方面,这个地区堪称种族混杂、宗教互渗的大熔炉。沃尔科特本人的血统也非常复杂,一如他在长诗《“飞翔号”纵帆船》中所写到的那样:
我只不过是一个喜欢大海的红种黑人,
我受过良好的殖民教育,
我体内有荷兰人、黑人和英国血统。
所以,沃尔科特深感自己是一个“被分割的孩子,生错肤色”,思想、生活和创作中充满了似是而非的困惑与矛盾,一如其经常被人引用的《远离非洲》所表现的:
可我如何
在这个非洲与我所爱的英语之间作出选择?
出卖两者,还是奉还它们给予的?
面对这样的屠杀我怎能冷静?
背弃非洲我又怎能生活?
发现“我之为我”
无处不在的困境,尤其是血统的混乱导致了沃尔科特的身份危机,迫使他不停地追问“我是谁”?宣称“要么我谁也不是,要么我就是一个民族”,虽然他深知,“历史在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进程。加勒比社会既是新的,又是旧的。说它是旧的,是从历史的角度讲;说它是新的,是从在这么块弹丸之地有着多民族的经历讲。从智力的观点看,加勒比的经历是非常令人鼓舞的。那里是印第安文化、中国文化、亚洲文化和地中海文化的混合区,甚至非洲文化也经常出现在那里……”
这样的困境虽然赐予了沃尔科特一些现代诗歌的重要技巧,比如反讽与悖论,但他还是因此选择了自我放逐,先是在加勒比海范围内从圣卢西亚到特立尼达,然后越出加勒比地区到了他被视作黑人的美国,而促成他完成这一切的,则一如评论家所指出的,是语言,尤其是语言的最高形式——诗歌:“他是基于这样一种信念,即语言比它的主人或仆人都要伟大,因此,作为语言最高形式的诗歌是两者自我改善的工具,就是说,它是获得一种高于阶级、种族甚或自我等等定义的身份的方法。”
毋容置疑,沃尔科特是一位语言大师,他使用的大部分是标准英语;我们可以从他对双关语、谐音、头韵法的使用看出,他对英语的驾驭之娴熟、运用之自如,已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或者一如英国著名诗人、英语专家罗伯特·格雷夫斯所言:“沃尔科特处理英语时,对英语内在魔力的领悟要比他大部分(如果不是所有)生于英语地区的同代人来得深刻。”沃尔科特作品的中文译者傅浩先生也有同感:“他用熟练的国际语言为那些‘旅游者’生动地描述了岛国风情和历史,以深刻的透析和巧妙的类比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同情。这需要高度的技巧和对两种文化的深切理解。”
这样一来,在诗歌的海洋里,沃尔科特是漂泊的小船而不是固定的小岛,在有效超越种族、国家和地区的同时,有效超越了各种主义和流派,成功地发现了“我之为我”。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俄裔美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约瑟夫·布罗茨基指出:“你可以说他是自然主义的,表现主义的,超现实主义的,意象主义的,隐逸派的,自白派的,等等”。沃尔科特自谦“我没有风格”,却因此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加勒比生活的丰富性与多样性。
沃尔科特的基于加勒比的创作,尤其是他的诗歌创作帮助他赢得了不少荣誉。当然,自不待言的是,在沃尔科特所获得的奖项中,最为重要的莫过于他凭借作为“具有伟大的光彩、历史的视野、献身多元文化的结果”的史诗《奥美罗斯》捧得的1992年诺贝尔文学奖。此间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20年之后的2012年,沃尔科特凭借一部“动人的,技术上无懈可击的作品”,即呈现老之将至后爱的消失和死亡临近的《白鹭》,获得了艾略特诗歌奖,不但因此为我们提供了“会成为衡量其他诗歌作品的准绳”,而且证明了他的自我超越。“无论是获诺奖前还是获诺奖后,德里克·沃尔科特都是一个勤奋的写作者。他年过八旬获艾略特奖应是岁数较大的,这是欧洲一个重要的诗歌奖,竞争激烈。沃尔科特在得诺奖之后获得艾略特奖,至少表明他在写作上仍在不断超越自我。”
作为“我们面前的巨人”“今日英语文学中最好的诗人”,沃尔科特固然不乏汉语译者,但多少有些令人尴尬的是,迄今为止,已然面世于中国的沃尔科特专集仅有两部,一部是河北教育出版社在2004年推出的由傅浩翻译的《德瑞克·沃尔科特诗选》,一部是广西人民出版社在2015年推出的由程一身翻译的《白鹭》。
“对于这样一个重量级的大诗人来说,目前的汉译与沃尔科特的成就是根本不相称的。”
同样有些令人尴尬的是,我们尚未清楚地意识到沃尔科特可谓是殖民文学的鼻祖,可以启发我们对殖民主义清算的思考,一如他在接受访谈时所暗示的那样:“我写了一首诗,名叫《船难幸存者》。我跟太太说我要出去,到特立尼达那儿去独处一个周末。我太太同意了。我一个人坐在一间海滨的屋子里写出了这首诗。我脑子里有个西印度艺术家的形象,他守在一个船难的地点……这里的海滩一般都空荡荡的——只有你,大海,以及你周围的植被,你独自一人,你和你自己。”
2017年3月17日,圣卢西亚不朽的诗人、诺奖得主沃尔科特因病辞世,而我们将在他的异彩纷呈的诗歌元素中继续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