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更多着重于原则性、全局性的安排,而事务性的具体内容有待在执行中具体完善和落实。未来几年,金融改革的成败将很大程度主导实体经济稳增长和调结构目标的实现
文/朱海斌
作者为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
五年一度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刚刚结束,强调金融工作要围绕三任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坚持四原则(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本文着重从金融监管和去杠杆两个问题的角度谈谈对于本次会议的解读。
首先,在市场广为关注的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的问题上,本次会议宣布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保持目前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将目前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升级并赋予更大的监管协调、管理和问责权力,是解决当下监管中主要问题的一个相对务实稳妥的方案。在监管功能和管理上,本次会议的表述有比较明显的突破。
第一,防范金融风险无疑成为金融监管的核心目标,会议通稿提到要“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强化问责制度对于监管机构形成正确的监管目标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二,宏观审慎管理的原则得以强化,人民银行在其中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预计央行可能会尽快推出拟定中国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的名单并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控和防范。
第三,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更加突出,这有利于打破目前监管各自为政所造成的监管套利现象。同时,会议提出要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旨在规范金融市场产品和业务的创新,统一监管标准。这对未来金融行业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如何协调金融创新和金融安全的取舍上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第四,会议提出要“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这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技术保证,也是当前金融监管中的一个短板。
第五,监管不仅只是监管机构的责任,“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意味着地方政府对于金融风险也将承担更大的责任。目前尚不清楚在这方面是否会有监管信息分享、监管工具、风险处置手段和工具以及财政方面相配套的安排。
其次,推动经济去杠杆预计将成为下一步金融监管工作的重心。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今年大力推进的金融去杠杆只是推动经济去杠杆的一个前奏。当前经济去杠杆的最大难题是,如何在去杠杆的同时实现经济稳增长。根据笔者的估算,2016年末非金融部门的债务占GDP的比率已经上升到268% (其中企业债务占GDP的比率为165%),每年现有债务存量的利息支付占到每年新增社会融资规模的近60%。在这种环境下,推动经济去杠杆同时要实现稳增长的重要前提是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金融体系资金空转、资金套利等金融乱象必须得到抑制。本次金融工作会议之后,预计金融去杠杆的着重点将转到金融监管的强化上。
经济去杠杆可能将采取分步走策略。首先是“缓杠杆”,即降低非金融部门的加杠杆速度。这在2016年下半年以来已经发生。下一步是“稳杠杆”,即在维持非金融部门整体杠杆率相对平稳的前提下降低企业部门的债务率,尤其是国企部门杠杆率。相对应的,中央政府的债务和家庭部门债务仍然有上升的空间,以保证经济的平稳运行。最后一步是“降杠杆”,即降低整体经济的杠杆率,这需要经济结构的调整基本实现新旧动能交替转换,相对低杠杆的新经济的成长逐步超越旧经济的成分,也依赖于金融改革实现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在去杠杆的讨论中,本次会议主要着墨于企业部门,但同时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问题再度画出红线。2014年下半年以来的财政改革对于抑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一方面通过修改预算法,地方融资平台模式逐步退出,代之以地方政府发债的融资模式,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明显放缓。另一方面,自2015年以来大规模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有效地降低了债务的存量风险。本次会议强调“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这一严厉的问责制度将有效地防止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卷土重来。
整体而言,本次会议的通稿更多着重于原则性、全局性的安排,而事务性的具体内容有待在执行中具体完善和落实。未来几年,金融改革的成败将很大程度主导实体经济稳增长和调结构目标的实现。
(编辑: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