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灿然
《一只狼在放哨——阿巴斯诗集》
(伊朗)阿巴斯·基阿鲁斯达米著
黄灿然译
中信出版集团
作为诗人的电影大师阿巴斯,在20 世纪里,让我想起作为诗人的德国戏剧大师布莱希特。布莱希特是个大诗人,但他生前几乎只以戏剧家闻名。如果不是因为我喜欢英国诗人奥登,进而从奥登那里知道他喜欢作为抒情诗人的布莱希特,我也不会去阅读并喜欢上布莱希特,进而同样通过英译把他的诗歌转译成中文,而且碰巧也是要在今年出版。
阿巴斯从小就受诗歌的熏陶。他能够背诵伊朗诗人迈赫迪·哈米迪·设拉子的大部分诗。后来在伦敦,有朋友介绍他认识病榻上的老诗人。他当着哈米迪·设拉子一首接一首背诵他的诗,让诗人感动得老泪纵横。伊朗本身就是一个诗歌国度,诚如阿巴斯所说:“在那里我们装饰诗人的坟墓,在那里有些电视频道只播放诗歌朗诵。每当我祖母要抱怨或表达她对某样东西的爱,她就用诗歌。”
如果我们以为写诗只是他拍电影之余顺便玩玩的小消遣,那不但会误解他的诗,还可能会误解他的电影,因为他与诗歌的关系还远远不止于读诗和写诗。他还一直在编选和改写古波斯诗歌,在2006年至2011年,他终于把这方面的成果公诸于世,相继出版了古波斯大诗人哈菲兹、萨迪、鲁米和现代诗人尼玛的诗集,此外还有两本古今波斯诗人作品的“截句”。在晚年做出如此大手笔的举措,是因为阿巴斯太知道它们的价值了,不管是对他自己而言还是对读者而言。
虽然阿巴斯的诗并不难懂,但是他在谈到诗的难懂时,却说得非常合理和公正:“我们理解一首音乐吗?我们理解一幅抽象画吗?我们都有自己对事物的理解,有我们自己的门槛,过了那个门槛,理解便模糊了,迷惑便发生了。”他还认为,诗歌是一种“心灵状态”,因此,“对来自某一文化的诗歌的理解,意味着对所有一切诗歌的理解”。诗歌无所不在,“只需睁开你的眼睛。”他表示,如果有什么事情引起他的兴趣,而他决定把它拍成电影,那么别人便也有可能觉得它是重要的。诗也是如此。
阿巴斯的诗,主要是描写大自然的。“正是我们这个世界的政治危机帮助我欣赏大自然之美,那是一个全然不同和健康得多的王国。”除了写大自然之外,阿巴斯还写爱情,写当地风土人情,写游子归家,写孤独,尤其是晚年的孤独。这些都是阿巴斯的私人世界和内心世界,如果结合他的访谈来读,以及结合他的电影,就组成了一个里里外外、多姿多彩的阿巴斯的世界。而对我来说,阿巴斯永远是一个诗人。我不仅通过翻译他的作品来理解这位诗人,而且还将通过继续翻译他编选和改写的古波斯诗歌,来进一步加深理解原本就对我青年时代产生过影响的古波斯诗歌。
古波斯诗歌,主要是以两行诗组建的,有些本身就是两行诗,例如鲁达基的两行诗;有些是四行诗,例如伽亚谟著名的“鲁拜体”;有些是以两行做对句,构成12对以下的诗,例如哈菲兹的一些抒情诗;有些是以两行做对句,构成12对以上的诗,例如鲁米的一些诗;有些是以两行诗做对句,构成长诗,例如菲尔多西和贾米的长诗。所以,阿巴斯以俳句或近似俳句的格式写诗,并非仅仅是采用或效仿一种外来形式,而是与本土传统紧密结合起来的。
在我看来,阿巴斯的诗是独树一帜的。这是因为正儿八经的诗人,他们可能也会写点儿俳句,因为俳句已经像十四行诗一样,每个诗人都不能不写点儿。但是诗人写俳句,往往是增加或扩大自己的作诗形式而已。他们如果有什么好东西要写,也会竭尽全力,把它苦心经营成一首正规合格的现代诗。俳句往往成为次要形式,用于写次要作品。
要么,他们依然用现代诗对好句子的要求来写俳句,造成用力过猛。因此,我们几乎看不到有哪位现代诗人是以写俳句闻名的。像特朗斯特罗姆晚年写俳句,恰恰证明他宝刀已老,再也无力经营庞大复杂的结构了,于是顺水推舟,把一个或两三个原本可以发展成一首严密现代诗的句子记下来,变成俳句。换句话说,写俳句应该是一生的事业,像日本俳句诗人那样,才会有真正成就。而阿巴斯碰巧成了这样一位诗人。你说他“拾到宝”也无不可。
(本文摘自该书译后记,略有删改,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