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海就
市场是一种神奇的合作机制,它把不同人的才能利用起来,去满足不同人的需求。
经济学家早已注意到市场这种合作机制的神奇,并把“合作如何实现”视为经济学的根本性问题之一。他们研究合作的角度可以归为两类,一是从“均衡”角度去考察,二是从“个体行为-规则”角度去考察。
均衡方法也是一种从“数量”角度考察合作问题的方法,它把合作问题变成一个寻找最优价格变量与供求量的问题,认为当“市场出清”时,就实现了合作。这一方法的最大问题是“不现实”,从而并不能增进人们对合作的理解。比如某个时刻的“供给”与“需求”都是“主观的”数据,不是给定的,厂商和消费者都会根据他们对市场的判断调整自己的供给和需求,这意味着经济学家永远不可能知道厂商和消费者真正欲求的供给与需求是多少,所以供求曲线也只能是黑板上画画。
另外,即便真的存在供求均衡的价格和数量,这也不意味着在这个价格与数量水平上,个体的效用达到最大化。实际上,个体的效用与经济学家计算出来的均衡价格与数量没有什么关系。某种程度上,这种均衡方法预设合作问题事先就已经解决,换句话说,在这种数量分析法中没有真正的合作问题。可见,从均衡角度来研究市场的合作是有问题的。凯恩斯和某些新古典经济学家不同程度地认为市场合作存在失败,但他们的结论是从本身就有问题的均衡方法中得出的。
相比之下,立足于“个体行为-规则”的方法认为“合作”的含义是个体计划的兼容,是个体目的的实现。这种方法虽然也强调价格与供求量,但把它们视为个体行动的产物,而非经济学家最优计算的结果。自发产生的价格时时刻刻地在调整个体的行为,同时个体的行为也会对价格产生影响。在价格的指引下,无数个体的行为产生哈耶克强调的“自发秩序”。
“合作”可以分为组织内部的合作与市场的合作,前者是“有意的”或“人为的”合作,后者是“无意的”或“自发的”合作。如科斯所意识到的,组织内部的合作是通过企业家的命令实现的,企业家把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要素组合起来变成产品的过程,就是合作的过程;市场的合作是指组织之间的合作,它主要是利用价格机制实现的,在市场这种合作模式中,没有指挥者,每个个体对价格信号做出他们自己的反应。
现在也越来越多地出现一种介于组织与市场之间的合作模式,如网约车公司把司机、车和网络平台组合起来,提供打车服务,这种模式利用了市场,同时也是通过企业实现的。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这种以共享为特征的新型合作模式也将越来越常见。广义上,组织(企业)内部的合作也是市场合作的一部分,或者说,组织内部的合作是要服从于市场合作的,因为没有市场价格信号,组织内部的合作无法实现。
科斯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发现市场的合作是有成本的,他称之为“交易成本”,但对市场的合作来说,更为重要的恐怕不是“成本”的高低问题,而是如何使合作得以产生并良好运作。不难发现,“交易成本”的视角与前面提到的“均衡”的视角有某种对应关系,而“合作的产生和运行”则与前面提到的“个体行为-规则”的视角有着对应关系。
合作的产生和运行在于企业家。无论是组织内部的合作还是市场的合作,其主角都是企业家。企业家的创新与合作的促进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企业家的每一次创新就是实现一种新的合作。“合作”意味着企业家纠正了过去的错误,使消费者过去没有被满足的需求得到满足,因此,合作是一个动态改善的过程,意味着市场变得更加协调。
“合作”提供了理解“效率”的新视角。有没有不劳民伤财就能够增进社会福利的办法?合作的思想给出了肯定的答案,那就是去除阻碍合作的人为因素,这是一种“低成本”地增加社会福利的方式,因为去除阻碍合作的因素并不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实际上,简政放权就是这样一种促进合作的手段。
(作者为浙江工商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