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内斯特·莫斯纳/文
大卫·休谟生活在各种观念和社会力量风起云涌的启蒙时代,正是这些观念和社会力量使18世纪成为现代性的源头。休谟的与众不同——如果不是说独一无二的话——之处在于:他在奋力革新人性研究的同时,也从未失去对普罗大众的理解和洞见。
通过将哲学、学问和文学结合起来,休谟不仅成长为一名专家,而且按照18世纪的智识理想,将自己成功地塑造为一名“文人”。像其稍早的文艺复兴时期的同道一样,作为启蒙时代的理想文人,休谟并未画地为牢,而是涉足全部的知识领域。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在人类历史上,休谟的读者圈首次涵盖了普罗大众。毫无疑问,休谟的哲学受众必然局限于少数知识精英;而其对于政府、经济、伦理、宗教和整个社会科学的研究,或许也只能激发相对有教养的那部分人的兴趣;但休谟的国史著作却能够吸引绝大多数能识文断字之人。
文人生涯一直是大卫·休谟勃勃雄心之所在,而且也很少有人能像休谟那样以这种纯粹且坚定不移的态度投身于学术生活。对于休谟而言,文学表达是他据以克服理性主义传统的重要支点,自远古的苏格拉底时代以降,这种理性主义传统一直主宰着欧洲思想。1739年,当还是一位27岁的年轻人时,休谟就第一次提出了思想革命,此后,终其一生,休谟不断地以各种文学体裁践行着其形形色色的思想革命。而这也构成了其人生的首要动力:“实际上,对于眼睛和心灵而言,晦涩总是令人痛苦和不适,而无论付出什么样的辛劳,澄明总是赏心悦目,让人喜不自胜。”因此,我们只能在思想层面上寻找休谟文人生涯的关键。任何忽视其思想的休谟传记都无法标榜自己的厚重。
尽管毫无保留地献身于哲学,但休谟能够遵循自己所立下的诫命:“但依然是一个人。”而本传也主要致力于呈现作为一个人的休谟。作为一个人,休谟具有诸多美德。法国人习惯于称其为“好大卫”(le bon David),但很难将这个“绰号”转译成英语。称休谟为“善的”(good),这必将误导大众,因为他毕竟不是圣人。然而,休谟在很多方面确实是一个大好人:他富于同情心,仁慈,平和,宽容,对他人总不吝溢美之词;他在道德上真诚,在思想上诚实。他总是一个忠实可靠的朋友。但他有点易于猜忌——猜忌自己的名声,猜忌友谊的忠诚,猜忌祖国的威望。就智识而言,他是一位世界公民;就情感而言,他却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苏格兰人。
尽管时至今日,休谟被普遍认为是启蒙时代最真实的声音,但启蒙时代本身很难认同这一点。在启蒙时代,尽管他的《英国史》和《随笔集》读者甚众,并确保了其文人生涯的外在成功,他的哲学却依然应者寥寥。但哲学——包括“宗教,它只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却一直是休谟主要兴趣之所在。在英格兰,休谟遭受过挫败和羞辱,这一方面是因为他是一位苏格兰人,并置身于一个反苏(格兰)情绪高涨的时代,一方面是因为他所提出的不同于流俗的观点。
而在他的祖国苏格兰,休谟在社会上经常遭到讪笑,并总是受到极端正统派的攻击。只是在爱丁堡狭小的文人圈中,他的才华才得到充分的赏识,尽管还不是全面的肯定。而在这样的一个社交圈中,唯有其挚友亚当·斯密对休谟给出了毫无保留的称许。休谟的一生就是不断地与各种困难作斗争的一生。
休谟倾其一生所阐明的“人性科学”,要么被其同时代人所忽视,要么被误解。当康德对其做出更为积极而正面的回应时,他早已辞别人世。在19世纪,休谟的哲学获得了大量的关注,但主要是为了对其进行批驳。只有在20世纪,休谟才始获知音,并得到了同情和理解。今天,他的观点常常被讨论,无论是褒是贬,它们总能获得应有的礼遇。
休谟无所不包的“人性科学”,已成为各个领域专家的研究对象。在当今各个领域的所有专家中,只有少数学者试图保持启蒙文人的整全性(universality),最著名的当属伯特兰·罗素和约翰·杜威。这种对于人的整全的研究进路基于如下信念:他们相信人之本性的尊严。而在休谟看来,对于所有的哲学而言,这种信念至为根本。
(本文摘自该书第一章,略有删改,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