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汪玉凯
3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公开发布。按照笔者的理解,《决定》除了突出党的全方位领导外,至少还有六大看点。
一是本轮机构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一次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全方位优化和重构。与以往七次机构的起点不同,本次机构改革,不局限在国务院或者行政层面的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而是涉及党、政府、人大、政协、司法、军队、事业单位、群团、社会组织等全方位的机构改革。这种重构,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
二是本轮改革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是本轮机构改革体现出系统性改革、结构性优化和整体性推进三大特征。所谓系统性改革,就是从改革的顶层设计上,强调党和国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的统筹性和系统性,如党、政、军、人大、政协、司法、群团等机构的统筹,最大限度地避免孤军深入、单打独斗式的改革,“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从而陷入机构、人员越减越多的怪圈。
所谓结构性优化,就是要把党和国家的机构职能配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重新优化配置,防止党、政府、司法、人大、政协、群团以及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机构职能重叠,从而提高党和国家机构运行的成本,增加人民群众的负担。因此,本轮改革,首先要将那些党政机构职能相近的机构进行必要的合并或者合署办公;在党政、人大、政协、司法、群团乃至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等不同系统的内部,用大部制的思维进行改革。
所谓整体性推进,本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面广,具有全局性。
四是本轮改革突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改革机构、优化职能、提高效能作为着力点。以国务院机构为例,尽管国务院组成部门的数量减少不多,但重组的力度是很大的,比如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将原来的国土资源部、发改委、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等八个部门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机构和职能重组。
五是给省级及以下地方机构更多自主权,增强地方治理能力。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关系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新中国建立以后的历次机构改革,都程度不同地涉及到这个问题。但时至今日,有关这方面的问题依然突出,比如中央与地方权责关系的处理,财力与事权的划分等。
《决定》强调要科学设置中央和地方事权,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增强地方治理能力。要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下放给地方。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允许把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并入同上级机关对口的机构,在规定限额内确定机构数量、名称、排序等。
六是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将有实质性突破。《决定》指出,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要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而要实现机构编制的法定化,首先要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其次要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建立编制资源管理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相关的信息化平台等。另外,还要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资深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