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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腐败寻根

本文来源于《财经》杂志 2018-10-08 16: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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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系统爆出的多起贪腐案件,都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监管相关,这些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易被企业所“围猎”,引发违纪违法问题

文/本刊记者 贺涛  编辑/王小

因员工举报而带出的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打断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仅享受数月的安稳退休生活。

8月16日,长生疫苗案正式进入问责阶段,并发布一长串问责名单,目前已有7名部级干部受到处理,其中4名被去职,2名作出深刻检查,而吴浈是问题最严重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七天后,吴浈的老下属,原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司长王立丰步其后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立丰所主管部门的前身,是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12年前,该司时任司长曹文庄被立案侦查,涉及多位司局级及处级干部,最终牵出时任食药监局局长郑莜萸。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王振川曾评价:“食药监局案应该说是商业贿赂第一案。”

药品注册司因其控制全国数千家药厂,而被媒体称为“天下第一司”。这一得名,比后来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要早几年。

如今,吴浈和王立丰的具体违纪违法情节尚待调查公布,但不难猜测与他们所掌握的药品审批权有关。

《财经》记者梳理发现,药监系统爆出的多起贪腐案件都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监管相关。提示这些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易被企业所“围猎”,引发违纪违法问题。

长春长生疫苗案余波

8月17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原食药监总局6位局级、处级干部被免职,其中5位来自药品化妆品监管司,1位来自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两者职能都与疫苗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抽验及安全风险评估相关。

这些因长生疫苗案被问责的官员都是吴浈旧部。作为副局长,吴浈长期分管药化注册管理、药化监管和审核检验等工作,疫苗行业也在其分管之下。在2018年3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食药监总局被撤销,单独组建了国家药监局,归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此后,年届60岁的吴浈退休。

“看来是要旧账新账一起算。”一位药监系统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所谓新账,是指吴浈在长生疫苗案中涉及的责任;旧账则是吴浈曾陷入两起实名举报漩涡,但此前都全身而退。

第一起是2014年8月,河南依生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译以河南省人大代表身份,与全国人大代表马文芳发布公开举报信,反映吴浈下属、时任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尹红章,针对该公司新药审评过程中存在问题,并指称吴浈渎职、包庇下属。

第二起举报是在2016年,原《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杜涛欣,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吴浈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涉嫌隐瞒多家药厂生产伪劣疫苗的真相等违法的相关事实。

吴浈被查是否与此两起举报相关,有待调查给出结论。

在吴浈主政期间,王立丰与之多有交集。王立丰所在的药化注册管理司,管辖诸如优化药品、化妆品注册和行政许可管理流程,以及承担疫苗监管质量管理体系评估、药品行政保护相关工作,都在吴浈的分管范围内。

2011年6月,王立丰曾接替吴浈,出任国家药典委员会秘书长一职。该机构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负责药品标准工作的常设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公开报道显示,王立丰曾多次与吴浈共同出席活动,还曾一同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王立丰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今年6月22日,当时他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一起,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加快境外上市新药审评审批有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对于食药监管领域的廉政风险,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在2016年巡视原食药监总局党组后,通过反馈提醒,食药监管领域廉政风险点较多,一些部门和单位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稽查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易被企业“围猎”,违纪违法问题时有暴露。

此外,干部选拔管理不规范,存在干部“带病提拔”现象,对4名局级干部的反映未予重视,提拔后发生违纪违法的问题。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干部考察选任存在作风不实、工作不细的问题。

两年后,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在2018年2月24日至5月23日,对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党组进行了巡视,反馈情况表明,原食药监总局党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实,选人用人问题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食品药品审批监管领域廉洁风险较大,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实权部门腐败高发

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是原药监总局的核心职能之一,对企业来说,也是产品上市前,必须通过的关口。2005年-2007年间,多起腐败案曾引发原国家药监局的“人事地震”。

2006年1月,食药监总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药品注册司原助理巡视员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原秘书长王国荣等人被纪检部门“双规”。

在原食药监总局,医疗器械司和药品注册司是两个权力最大的司。

在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反腐纪实《让贪官开口》一书中,记录了参与该案侦破的时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张京文的回忆,“当时我们感觉,3000多家药厂完全被注册司控制住了。”有香港媒体说注册司是“天下第一司”,3000个药厂,哪个身价都是过亿的,“第一司”是这么算出来的。

医疗器械司的权力也比较集中,全国的医疗器械都由这个司来审批。时任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比曹文庄早半年被立案侦查,他就曾向参与办案的侦查员交代,“你们该去查注册司啊,那里权力最大”。

药品注册司手握药品过审的命脉。药品由药审中心负责药物技术审评,根据审评意见,药品注册司决定是否予以注册。“一个管技术,一个管行政,行政能干涉技术,你技术上同意了,我行政上可以找理由拖着不盖章。”前述药监系统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最终,原国家食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犯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郝和平之妻、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原行政部主任付玉清,因共同受贿,判处有期徒刑5年。

曹文庄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曹文庄之后,中央纪委监察部在2007年3月1日公布,原国家食药监局局长郑筱萸严重违纪,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定郑筱萸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郑筱萸提出上诉。经终审判决和死刑复核,2007年7月10日,郑筱萸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两年后,原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调研员(正处级)卫良被调查。根据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卫良涉嫌违规为25家公司在药品注册、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147万余元贿赂。最终卫良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在卫良之后,原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孔繁忠,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祁自柏、白坚石、陈继廷等人先后被批准逮捕。这算一波小余震。

到2015年四五月间,两位身处原食药监总局关键敏感岗位的司局级官员先后出事:曾与吴浈一起被举报的尹红章,在一次药审中心的主任会议上被带走调查,他还曾担任原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时任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童敏,涉嫌严重违纪被带走。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5年间,尹红章利用职务便利,不仅自己收受贿赂,还伙同自己妻子、儿子一起,接受9家药企的行贿,为这些公司的药品申报审批事宜提供帮助。刑事判决书显示,向尹红章行贿的药企中,涉及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康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疫苗生产企业。

童敏的倒台,源于利用职权,为8名请托人在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药品审评、职务晋升等事项中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或同意其情妇苏某收受请托人给予的现金、汽车、银行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16万余元。

最终,两位司局级干部录得同样结果,“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贿赂只为放行

参与侦破药监系统腐败窝案的主办检察官,在《让贪官开口》一书中讲述了其破案过程,大量细节拼出了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腐败高发的原因。如张京文总结,药监系统案件的一大特性,就是行贿、受贿双方关系很紧密,比一般的刑事案件要牢固得多。行贿是巨额行贿,受贿也是巨额受贿,而且行贿、受贿双方都能获得巨大利益。

河北药厂有个叫马腾的,借调到药品注册司帮忙两年,是编外的临时工,结果给老婆孩子在北京西直门买的房。“我在西城区检察院干了20年,在西直门也买不起房。”在上述书中张京文讲述了这个例子。

长期以来,中国的药品以仿制药为主。国外的药只要一过了保护期,全国很多厂家都争先生产这个药,谁先拿到批号,谁就能先占领市场。因而自家药品能够顺利通过审批至关重要。

在巨额贿赂面前,贪腐官员不仅在审批时间上加以照顾,还会放松审批标准。

如尹红章案中,2010年,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向原食药监总局申请变更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注射方式,从原本注射5针变更为2-1-1的4针注射方式。但申报的临床试验方案缺少一次实验数据,药品评审中心的意见是要求辽宁成大重做实验、重报审批。辽宁成大总经理庄某曾请托尹红章帮忙。于是在尹红章的推动下,该公司的申请在第二次审评会议上顺利通过,为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

事后为表示感谢,庄某就以委托尹红章之子代炒股指期货为名,给其子的账户汇款100万元人民币,变相送给尹红章钱。

贪污贿赂关系的长期性,是药监系统案件的另一大特点。医药厂家和药监局的关系是长期的,永远是监管和被监管、审批和被审批的关系。

例如,医疗器械企业贿赂郝和平,不见得是因为某一件具体请托,而是为了维护长期的关系。因为所有医疗器械上市前,都需要获得许可证,四年一换,国家凡是三类以上的医疗器械单位,都要由国家药监局来审批。那些产品多的大公司,年年都有好几十个品种到医疗器械司来审批。这也导致交易双方保持长期密切接触。

但到2006年的时候,药监系统的问题确实到了临界点。利益平衡被打破,官员腐败到了一定程度,厂家的问题也已经到了一定程度。

郝和平案爆出来后,专案组在短时间内集中收到大量举报,矛头直指郝和平的医疗器械司、曹文庄的药品注册司,还有生产监管司,权力都非常大。专案组分析原因,突破口是那些没有获得利益的厂家和获得利益的厂家之间的矛盾。

一般厂家举报:一是该厂报批没给获批,却给其他人批了;还有是该厂申报了,没有获批,突然他们的保密配方在别的厂家出现了,并获批了。厂家就怀疑药监局把他们报批的这些商业机密,涉及药的一些配方,出卖了。

认罪后,郝和平在悔罪书中写道:权力确实不能太集中,权力一定要有制约,毕竟像审批这种权力,应该有一个比较严格的分阶段操作的机制。权力一定要能够合理地布置,然后权力和权力之间能够制约,有个好的制度。

如今,在药改的紧要关头,药监系统再度爆出多起违纪违法问题,接连人事震荡,使药改下一步如何走,画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作者:贺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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