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央企高管限薪

本文来源于 2014-08-25 12: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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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文 《财经》记者 乔晓会 王培成 | 编辑 陈琳

  金融高管限薪将有大动作!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这是多年来中央管理企业高管薪酬调整的一次大动作。

  这次薪酬制度改革,触动利益最大的群体将是金融央企主要负责人。

  根据《财经》独家获得的消息,由人社部牵头、财政部等部委参与的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方案初稿已经草拟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而这份计划草案一个主要建议是,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根据这样的规定,平均薪酬较高的金融企业高管削减数额最大。

  《财经》还获悉,暂停近五年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和员工股权激励亦有望近期内正式启动试点。

  这两项新政,将成为未来金融机构和央企薪酬改革的核心。

  部分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削减后过低的,可能会根据企业需要而进行适当上调。数据显示, 2011年央企高管平均薪酬72万元,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例,2013年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大部分超过100万元。

  实际上,由人社部牵头、多部委组成的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调研从去年上半年就已开始,调研范围囊括了所有中央管理企业,包括金融机构。

  这次出台的薪酬制度改革,就是要缩小不同领域央企主要负责人之间的差距,拉平金融和实业的薪酬水平。

  同为中组部管理的部级官员,央企部分负责人的薪酬比公务员系统的部级官员高数倍甚至数十倍,这些央企负责人同样享有升迁到更高官阶的机遇。如果不从系统进行改革,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这些金融企业最高领导的薪酬大幅度低于下级员工,也将是奇怪的事。

  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制度调整,亦是一系列改革的第一步,未来还将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具体负责企业运营的管理人员则要以市场化定价原则招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中管干部则主要以股东代表的身份负责对企业的看护。

  据《财经》记者了解,由财政部主导的国有金融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方案已经完成最后一轮征求意见,即将正式试点。这份计划主要看点是,为发挥对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将对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计划推行用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一定比例的薪酬购买所在公司的股票,从而达到持股目的。试点成熟后,将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全面推开。像民生银行这种民营机构并不在试点范围之内。

  据知情人士透露,财政部将率先在银行领域启动试点,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有望成为首批试点机构。

  最近,银行半年报的业绩发布会上,中行和交行行长分别表示,力争让本公司成为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优化股权、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国际竞争力,中行将积极探索转型发展之路。”中行行长陈四清说。交行行长彭纯也表示,交行正在研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争取先行先试。

  实际上,两家上市银行股权已经多元化,而深化混合所有制就包含薪酬制度改革和股权激励措施等。

  金融领域的高管薪酬平均高于其他国有企业由来已久,源于从2002年开始的国有银行改革。以五大银行为首的国有银行改革,将国有银行彻底推向了市场,在资本市场框架内公开、透明运作,并严格接受市场的监督。在这次改革中,国有银行的高管薪酬大幅度提升,整个银行系统员工的薪酬也得以全面提升。

  这些国有银行的主要负责人仍然属于中组部管理的干部,仍然享受相应级别的干部待遇,由此就形成了薪酬市场化、职务身份并未市场化的现象。

  业内人士表示,国有金融机构不可避免地存在政府和市场两种身份的人员,薪酬改革也应该明确两种身份的不同,针对不同身份采取不同的职务职责和薪酬体系,不应忽视不同领域人才的特殊性,可以适当体现行业差异。同时,应给部分人员自由选择身份的机会。

编辑:陈琳
关键字: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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