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须打破融资困境

本文来源于 2014-09-09 10: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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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目前的现实选择是,把中国装备制造业竞争优势和外储实力、全球金融体系充足的机遇结合起来,探索出一条 “走出去”的新路

文 范必/文 | 编辑

范必/文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拥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产品,如火电、高铁、核电等。但是,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效率低、金融服务不配套,成为制约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的突出问题。

出口信贷是装备制造业“走出去”最初的资金来源,但中资银行比外资银行信贷利率报价普遍高出1个至1.5个百分点。由于装备制造业项目投资规模大、期限长,1个百分点的利差常常相当于几亿甚至十几亿美元。再加上信用担保等其他成本,外方业主往往不愿意接受如此高昂的买方信贷,导致一些项目难以落地。

汇率风险也侵蚀企业利润。2005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累计升值近36%,近几年平均升幅也在2%以上。一般而言,海外项目建设周期需要3年-5年,毛利率也就10%左右,项目几年做下来,汇率风险可能把利润全部吃掉。

海外投资和大型成套设备出口,需要出口信用中长期保险。相关承保公司承保的信用额度较小,国别风险评估和分类覆盖不全、险种单一,难以反映实际风险。费率管理办法缺乏弹性,高昂的保费加大了企业经营成本。承保公司对中长期险自批权限较小,超过一定额度就要报国家有关部门层层审批,难以适应项目时效要求。

发达国家海外投资的重要经验是,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紧密结合,以前者划分势力范围,凭后者抢占市场和战略资源。中国企业作为国际装备市场的后来者,主要是在发达国家资本输出相对不足的亚非拉国家开展业务,它们十分依赖我国提供资金支持。但我国银行在这些地区的分支机构网点少,业务领域狭窄,不具备提供大规模融资的能力。

装备企业“走出去”的另外一个重要融资渠道是政府支持,但却面临“双反”调查风险。2011年以来,美国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力推“竞争中立”的规则,限制中国政府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鉴于中美投资协定、中欧投资协定等已进入实质谈判阶段,以及跨太平洋贸易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投资和贸易伙伴关系协定(TIPP)等新兴区域性经济治理体系的出现,我国应提早应对,逐渐以金融支持替代直接财政支持,避免与“竞争中立”规则发生直接冲突。

解决“走出去”企业的融资困境,关键是找到便宜的资金来源。目前,国内的融资成本、资本收益率普遍高于发达国家,企业很难从国内资本市场拿到低利率的长期资金。相反,国内外汇储备充足,通过一定转化机制,可以成为“走出去”的资金来源。

同时,也要看到国际资本市场流动性充裕,利率较低,可以大胆使用,弥补“走出去”过程中的资金不足。目前比较现实的选择是,把我国装备制造业竞争优势和外储实力、全球金融体系充足的机遇结合起来,探索出一条适应中国国情的金融资本与产业技术能力相结合“走出去”的路子。

具体来说,一是内保外贷,借船出海。我国企业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大都成立时间不长,信用等级低。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国内开展了内保外贷业务。主要通过国内母公司向国内银行担保,国内银行为该公司在境外的子公司出具保函,该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为子公司提供融资业务。

这一业务审批较快,手续方便,受到企业的青睐,但也存在套利风险和额度较小的问题。为了满足装备企业“走出去”大额、长期、低息融资的需要,应当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增加一定额度专门支持装备企业。同时,加强与国外实体经济、金融、法律、会计、咨询等机构合作,借用它们的技术、资金、渠道和商业模式,开展多元化融资。

二是用活外储,重点布局。我国外汇储备是中央银行投放基础货币购买外汇形成的,实际上是国民财富的一部分。将充足的外汇储备转化为长期投资,可以借鉴日本“黑字还流”的做法,把满足经常国际收支平衡和稳定汇率市场需求以外的超额外汇储备,拿出一部分以委托、借贷或注资的方式,转化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运营资金,专项用于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的重点项目。这种做法,既把超额外汇储备转化为可回流、能增值的金融机构借贷资金,又可以顺利实现对外战略性投资,也可降低储备贬值风险,避免“竞争中立”规则的限制,能够起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作者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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