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前后:中国为什么“两头穷”
晚清“紫禁城”红墙碧瓦的背后,是没钱为老佛爷过生日、没钱为北洋水师装备弹药的清廷政府;城墙外是饥寒交迫、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佃农,即便没有“国内战争”、“天灾人祸”、“对外赔款”、“战争费用”四大出血口,政府岁入也本不该如此寒酸。那么,大清帝国的钱都进了谁的腰包?
佃农有多穷?
极度的贫穷,让广东沿海的贫民会去哄抢英国使团从船上扔到海里的死猪死禽,“洗干净后腌在盐里”;黄河中下游贫农的日常食物,必须掺入野菜甚至树皮。他们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生存状态越来越糟。甚至连基础代谢量的一半都维持不了。他们就是晚清的无地农户,只要你失去了土地,你就会生不如死。
据中外学者估算,当时中国的人均基础代谢量(维持生存最低消耗:口粮、生产成本、衣着、赋税等)折合粮食约为:516斤/年·人。
即便按照1887年GDP总量33.28亿两、人均GDP8.32两/年计算,只要无地农户租种地主的土地、按照5∶5分成交租的话,无地农民每人到手的粮食、每年只有250斤。按照清中期人均成品粮350斤计算,当时的平均家庭收支也有-5.8%的缺口,而当时欧洲的粮食消费量约335升/年·人;日本约3合/天·人、一石/年·人。就是说无地佃农“汗珠子砸脚面”辛辛苦苦一年下来,最多只能获得半年的口粮。所以,无地农户会一直处于半饥饿或负债累累(借入口粮)的半破产状态。
中国佃户的比例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指标,它标志着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比例,租佃土地占30%以上这个数字,应当是比较保守的估算。
那么,按无地农户三分之一(佃农或贫雇农)计算,中国清末就至少有约33%的农村人口(1.32亿人)处于这种饥寒交迫的状态。于是,只要李自成揭竿而起,至少会有三分之一的贫雇农会冒死随行,因为反正是生不如死。
这里的所谓“绝对贫困”状态,是指中国的无地农户(佃农或贫雇农),一直处于半饥饿、无温饱,甚至无法维持基础新陈代谢的状态。他们不得不向地主借贷举债,之后又必须用高利贷来偿还。这样会使他们的口粮进一步减少,并形成一再重复的恶性循环。最终,甚至连基础代谢量的一半都维持不了,以致他们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生存状态越来越糟。
清末人口总数的迅速膨胀、耕地面积的有限增加,决定了人均耕地从不到8亩减少至不到3亩。并且,无地农户希望通过垦荒、造田,或通过更多租种地主土地的方式,来改变这种绝对贫困状态的努力,在经济和资源总量上都不可能。
所以,当20世纪30年代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地区提出:农民迁入后可以自主开荒、并获得土地的政策后,立即受到贫苦农民的拥护,吸引了很多周边无地农户迁入陕西延安周边地区。
那么,自耕农和半自耕农的情况如何呢?
即便是自耕农,按照一家五口计算(耕地2.5亩/人均),每年平均总收成也不过2713斤,扣除税赋每人约25斤、所余人均517斤将达到每人516斤的基础代谢量。就是说农民即便自己有地,也仅仅能够勉强糊口,绝无购买进口曼彻斯顿洋布的奢侈。
问题是,在半个中国的江南人口聚集的主要省份,人均耕地远远达不到2.8亩/人均的全国平均水平。暂且按照人均1.9亩计算,这就意味着大部分自耕农实际上也处于温饱水平以下,至少会有25%-35%的基础代谢缺口。
自耕农的这种勉强维持生存的状态,不能碰到任何歉收和灾害(而中国1840年至1910年间,各种自然灾害多达2000次)。稍有连年风不调、雨不顺,就会因借债而失去土地,沦为无地农民。破产后的自耕农便不断变为新的佃户,他们失去的土地,又会被纳入地主阶层新的财富,所以中国明朝以后佃户比例在不断上升。
在人多地少恶性循环的巨大压力下,中国作为人口超级大国,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有着对土地的更多渴望,土地就是命根子。这样,占有更多土地的强烈欲望便成为一块强力磁铁,吞吸了中国绝大部分的财富和投资资源,截断了向工业化投资的血脉。
徽商聚敛钱财后,几乎会全部用于建造深宅大院和家族宗祠,无休无止;晋商发财致富后,会到江浙一带买地建宅、隐姓埋名,为的是让子孙后代可以农民身份参加科举,世代为官、出人头地。这与日本幕末商人在赢得财富后,开始用金钱从武士那里买到武士身份,冠姓佩刀的做法同出一辙。
理由很简单,在“官本位”的中国社会,“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如清末普通官吏的正常俸禄,仅相当于实际收入的1/16。知县的法定收入年仅1900两,而其合法额外收入相当于国家税收的24%、每年多达3万两。而且,其他现金财礼和贵重礼品也属于正当收入。
中国约占总人口2%的地主士绅阶级,通过租赁土地时的“租税差”(50%地租-5%税赋=收成45%的地主收入),获取了相当于国家税收2.7倍的巨额财富。如按1834年(道光十四年)GDP28.04亿两、总税收1.80亿两(中央税1.2亿两+地方税0.6亿两)、总税率6.42%计算,地主阶层截取的税收至少有4.8亿两之巨。
问题出在地租的定价权上,当从明朝中期开始的土地兼并、官田比例提高、人口增加等因素的影响,使人多地少愈演愈烈时,地租的定价权自然掌握在了地主手里。所以才有《暴风骤雨》中赵玉林“辛辛苦苦干一年,到头来还欠地主一百元”的哭诉。
朝廷是怎么穷困潦倒的?
甲午战前的1894年,按照GDP约 42.49亿两、总税收3.04亿两(中央2.17亿两+地方0.87亿两)、总税率7.15%计算,地主阶层截留的税收会高达8.2亿两。仅此一年这笔钱即便打50%的折扣,也可以购买北洋水师的旗舰“定远”号铁甲舰(“steel battleships”造价620万马克=340万两白银)120艘;或者按照每次600万两计算给慈禧太后过68次生日。
而这还仅仅是1894年一年的国税减收。如果计算1864年(平定太平天国后)到1894年这30年税收总体减收的钱,这笔钱不应少于45亿两(增收1.5亿两/年均)。金额之大至少可以组建75支北洋水师。
即便这些钱全部成为税赋,也仅会使1864年至1894年的税率提高约3.5%-4.5%,清末的总体税率也不会超过10%-11%。就是说,即便税率如此提高,也会比同期的日本税率至少低50%(中国清末耕地8亿亩,地价10两/亩,按税率=地价2.5%计算,嘉庆20年清廷岁入不应少于2.4亿两,而不是实际岁入0.8亿两)。
按照1863年(平定太平天国农民暴乱后)至1894年,30年间中国GDP总量951亿两计算、如果清末税率即便可以提高到相当于日本同期一半的15%、且岁入增收部分的50%用于工业化投资的话,当时中国的工业化投资至少会增加43亿两、大约相当于34.4亿美元,这会比1840年至1894年中国实际工业化投资总量的0.78亿美元(1893年汇率:1.25两/1美元),多出44倍。
对专制和独裁的大清帝国而言,所有希望得到土地的人——不管农民、商人、贪官还是买办,即便你通过合法手段得到了土地,也会因为触犯了国家权威或官方而得而复失,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于是,土地越是稀缺,官本位就越是稳固。而且,官僚主义和贪污腐败等后遗症,即便百姓深恶痛绝,只要其危害造成的破坏强度、小于土地(财富)的吸引力和中央集权的约束力,就很难对官本位构成威胁。因为,只有仕途稳固,才是财富的根本保证。
中国的超低税率,造成了清末“两头穷、中间富”——朝廷和佃农超穷、地主超富——的罕见格局,国家成为超穷政府、无地农民穷得叮当响成为超穷民众。政府拿什么钱扩军备战、又怎么可能打赢甲午战争?
耐人寻味的是,地价地租作为明治维新成功的重要保障,早在明治政府成立五年后的1873年就颁布了《地税改正法》,将地税税率定为“土地价格的3%”。地价地税虽然不能彻底解决地主与佃户的贫富差距,也不能完全改善佃户的收入和窘境,但却可以确保国家高额税收的长期稳定,保障了富国强兵的财政资源。
问题是,到甲午战争的1894年中间共有21年,到清朝灭亡后1912年孙中山提议实行“地价地租”间隔有39年,清廷为什么没有借鉴日本变革租税法呢?
“税改”为何这么难?
道理十分简单,中国的高级官僚阶层,几乎全部来自大地主或士绅家庭,出身贫寒者凤毛麟角。在没有义务教育和学校的时代,那些普通民众的孩子,从小就不可能像富家子弟那样高薪聘请名师单独教授,或进入学费昂贵的私塾深造。其结果,科举高中、学而优后仕者,多为富家子弟——大地主的后代。
于是,在清廷决策高级官僚阶层与地主阶层之间,就存在着割不断的脐带关系。这就决定了,在清朝灭亡以前,清廷几乎没有哪一个大地主阶层的孝子贤孙,会在地税改革方面主动挖自己的祖坟。
相反,日本明治维新后能够迅速为地价地租制度改革立法,主要是那些刚刚实际掌权的中下级武士,包括西乡隆盛等这些最早主持当时改革政策出台的日本政治家,几乎都是武士出身的军人,与地主阶层没有盘根错节的利益血脉和利益瓜葛。
那么,集中到了地主手中的财富又有多少投向了工业化呢?
杯水车薪:
晚清工业化投资中的地主资本
大量财富集中在地主阶层手中之后,中国特有的“土地价值观”,被清朝中期以后人口的迅速膨胀无限强化,导致财富的绝大部分不是投向工业和商业,而是被捆绑在土地上。这决定了中国国力和财富的绝大部分,不可能转向工业资本原始积累和实体经济投资。
集中到地主手里的财富,主要会被用于新的土地买卖和兼并。即便不为自己享受,他们也要为应付儿女分家不得不去获取更多土地。于是,中国的主要社会财富就会黏着在土地的买卖、集聚、兼并、分割(分家)的搅拌中,不断在膨胀与收缩、周转与停滞中循环。即便有工业化投资的机会出现,只要工业化投资的收益率还没有大大超过土地投资,工业化方向的投资者就仍然会寥寥无几。
清末,中国地主阶级用于实业投资的钱大约有多少呢?
在1913年以前,中国早期工业化投资中民族资本的格局中,来自地主阶级的投资约占一半(55.9%),另外一半是商人阶层(买办占24.8%;商人占18.3%)。即,甲午战前的清末除了地主和商人,没有人有钱去投资。
到辛亥革命后1914年至1920年期间,随着商人阶层在开放市场经济中盈利规模的扩大,商人和买办在投资者结构中的比率迅速上升:商人占到53.7%、买办9.1%,而地主阶级的比重则下降到22.3%。
这表明,随着中国工业化投资规模的扩大,地主阶级在总投资中的比重却在不断下降。或者说,与商人阶层相比,地主阶层的工业投资取向相对保守且有限。即便看着商人阶层在工业化投资中有利可图,他们也无动于衷。
1840年至1918年间中国民间总投资约1.43亿两(8976万美元;汇率:1893年=1.25两/1美元;1900年=1.65两/1美元)。其中,地主阶级的总投资仅约0.69亿两(约占48.3%)。而同期1868年至1910年间的地主阶级的总收入,却不应少于387.8亿两(计算依据:1834年中国GDP28.04亿两、总税赋1.80亿两;1887年33.28亿两、总税赋2.93亿两;1894年42.49亿两、总税赋2.93亿两;1903年58.15亿两、总税赋3.04亿两;1908年69.23亿两、总税赋4.54亿两。1913年以前,地主阶级在中国民间工业资本投资中的比重约占55.9%、地主阶级总收入大约相当于财政收入的2.7倍)。
1895年以前中国地主阶级的投资倾向,变得至关重要。要命的是,清末中国地主阶级的积累率仅有约0.37%左右,还不到2012年中国积累率52%的1/140。当时地主阶级投资欲望之微弱,成为中国工业化投资姗姗来迟的重要掣肘。
日本的情况截然相反,甲午战前日本社会的财富总量的88%集中在商人手里,在政府模范工厂的鼓励之下,这些本来就是在商贸中积聚起来的财富,转向工业化投资也就顺理成章了。
虽然如此,我们仍然无法解释:在1868年至1894年的26年中,原本处于同一起跑线的中国和日本,从工业化投资总量到人均GDP,中国怎么落后了这么多?日本人当年迸发出的巨大财富创造力,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作者为原东京大学经济学部客员研究员、日本法政大学经济学部客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