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痛,故我写;我写,故我痛。”对于保罗·比第而言,这一怪诞的恶性循环逻辑贯穿着他的生命,扭曲了他的群族的历史,还笼罩着他及其群族的未来。悖论乃是一朵曼妙的“鹰风”云,出没在洛杉矶县“狄更斯”镇上空,压抑着比第笔下的杂色人等。
于是有了《白种男孩的混局》,有了《沉睡国土》,有了《塔芙》,有了《扯淡》,更有了《背叛》。2016年,比第以《背叛》摘取了布克文学奖桂冠,成为历史上第一位获此殊荣的美国作家。
平心而论,《背叛》是一本对读者不太友好的小说。叙述开篇,将近100页的文字几乎语无伦次,时刻在惹是生非,情感节奏推进与展开令人窒息。比第用文字玩起了摇滚,读着读着,读者将会情不自禁地随着这震荡的独白节奏、访谈对答节奏而疯狂起舞。他用黑人独特的象征程式表演了后种族主义时代黑人的荒诞生存处境、甚至还有当代人类的荒诞生存处境。
艺术风格:黑色摇滚
非裔美国黑人,一个特殊的族群。他们遗忘了对家园的记忆,生活在一个后种族主义时代。我们不知道,后种族时代究竟从何时开始?始于废奴法案?始于马丁·路德·金的那个伟大梦想?始于新冠疫情下黑人弗洛伊德事件引发的全球反种族歧视热潮?好像一切都是标志。“我宁可被九个人复审,也不想被一个人裁决。”一个毫无过错更谈不上犯罪的非裔美国人,在通往美国最高法院的台阶上坐着,抽着大麻,几百年种族主义与反种族主义的历史在他狂野的心中如潮涌动。在这个“歇斯底里、危机四伏”的时代,非裔美国人也像其他族群一样,将“不曾被征服,也不会被征服”的口号铭刻在种族的灵旗上。为了族裔,可以做一切!紧接着另一句话则令人毛骨悚然:离开族裔,什么都不是!以黑人摇滚的文学风格,比第开始叙说一个不可叙说的“破碎故事”,黑人心灵的奥德赛伴随着摇滚乐的节奏忘情展开。
故事以洛杉矶县一个消逝的“狄更斯”小镇为中心展开。一个无名的叙述者,不知道自己自何处而来,更不知道自己往何处而去。被他变态的父亲当做试验品,叙述者度过了恐怖而至麻木、好奇而至冷漠的童年。被他的相好称为“棒棒”,叙述者一头扎进了秩序混乱、充满了欺诈与暴力的荒诞人际关系中。他的父亲成为警察执法暴力的牺牲品。他将父亲埋葬在后院,死者的冤魂便成为种族主义时代的幽灵。“我是谁?我怎样才能成为我自己?”叙述者子承父业,成为一名黑人劝语者。他整个一生,都在用这两个“不解之问”折磨着他的顾客——一个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缘何而来”的群体。对于叙述者所属的这个苦难群体,世界距离他们越来越远,他们的生存境遇越来越凌厉。一如汉娜·阿伦特所说,一旦丧失记忆,一旦失落未来,人就充满恐惧,从不太友好、甚至万分凌厉的世界抽身而出,反求诸己。反求诸己的内省、沉思、思辨甚至狂想,贯穿在比第笔下无名的叙述者的言说之中:父亲惨死,家园消逝,语言丧失,最后主张重建种族隔离制度以便重建人类的和睦关系。
和整个狄更斯小镇的人没有什么两样,叙述者是他父亲的儿子,后种族时代环境的畸形产物。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是。狄更斯小镇就是叙述者,叙述者就是叙述者的父亲。小镇淡淡地消逝,父亲惨烈地死去,家园和祖先都从他的生命之中被抹去了,没有留下一点痕迹。于是,背叛就是生命被背叛和自我背叛,记忆的被出卖和自我出卖,历史的被涂抹和主动涂抹。存在的证据,绝对地消逝了,不留痕迹、不余灰烬地消逝了,天空地白。对《背叛》的作者而言,对“出卖”的叙述者而言,哀悼是不可能的。非裔美国人族群没有时间观念,只有瞬息体验。一切转瞬即逝,执手已违,叙述者冷漠地说:“忽然之间,我不知道我是谁了,对于如何成为我自己便是一无所知。”
这种荒诞的美学是黑人摇滚风格的精髓。荒诞是一种彻底的异化感,一种时刻与悖谬的生存处境遭遇、却永远无法克服生存悲剧的生命体验。呈现荒诞几乎就是与荒诞抗争,主动遗忘本质上就是与遗忘搏斗。《背叛》将摇滚风格夸张地表现到了极限,将荒诞的美学提升为一种生存的艺术,一种让整体族群克服苦难的狂欢艺术。回应滚石乐队的采访,比第坦言,黑人文学的摇滚风格构成了荒诞美学之内核:“我的小说迫不及待地拥抱深邃的俗道,也就是说,拥抱荒诞。原因在于,那些极端不得体的素材,却总是命运之巅峰,美的至境。”《背叛》的叙述包孕在摇滚乐一般的激剧节奏之中。讽刺之犀利,远祧苏格拉底,近缘斯威夫特和马克·吐温。悲剧之彻骨,则比肩梭罗与卡夫卡。在文学的精致与历史的敏感之间,《背叛》的叙事充满了强大、深邃的张力,指向玄远、广阔的未知。
令人忍俊不禁的笑话和让人黯然神伤的悲情,并行不悖地流荡在叙述的话语词锋之中:一方面,穆罕默德、拿破仑、查理曼大帝、古希腊俊美少年,沿着历史的幽深河流顺势而来,向非裔美国人传递着民主和公平竞争的信息,支撑着支离破碎的世界和无家可归的人;另一方面,好莱坞大片,黑脸丑娃娃,《捣蛋鬼》式的滑稽剧,公交车上的狂欢派对,詹姆斯·迪恩对黑人文化的沉思,又在变态的世纪和狂热的当下将人类拖向紊乱的深渊。黑人驱赶着白人,让白种男人和白种女人夹着尾巴和假想的历史离开,消逝在茫茫夜色中。但黑人却真的不知道“到底什么才是我们的东西”?永远不明白,黑人和白人都一样,困境无分种族。
比第将悲剧与滑稽、严肃与幽默融为一炉,铸造黑色摇滚风格,呈现他的种族主义体验,展开后种族主义时代的人类关切。他半开玩笑地说,要发明一种“种族主义的里氏震级仪器”。在美国加州,在云烟之城“狄更斯”,小震可能比大地震令人不安,小震预兆大地震,大动荡即将到来。于是,比第以黑色摇滚开启了当代黑人的灵魂启示录。风趣而又睿智,明快而又紧张,喜剧的至境是悲剧,滑稽的巅峰是崇高。所以,《背叛》便是为了忘却的记忆,为了永别的哀悼,为了死亡的重生。
历史蕴藉:黑人意指,意指黑人
黑人家园失落,无名氏重建隔离区。黑人身份疏离,无名氏竟然养护黑奴。被养护的黑奴,是民间黑人艺术家,自杀未遂,主动为奴。无名氏与老黑奴之间,一种畸形变态的温情,在这个凌厉世界、风险社会、敌对冲突的人际关系中,反而显得是一份令人动容的温情。奴隶制已经废除200多年,可是黑人仍然在自己的家园流浪,而他们的家园也消逝了,惨淡而且无声无息。
老奴与无名氏叙述者之间变态的依恋关系,不妨视为一个新奇的隐喻,意指着族群艰难的自我认同,同类之间惺惺相惜,彼此守望,相对温暖。“把狄更斯找回来。”“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城市一旦消失,就再也回不来了。”黑人只有无休止地浪游,浪游便是一种自愿的放逐。但是,他们究竟应该到何处去安放“同一个身体、同一种思想、同一颗心灵、同一份爱”?永远忠诚,永远时尚。以无名氏父子、老黑奴霍米尼、女公交车司机为代表的非裔美国人,在永无止境的流浪中获得了一份丰厚的文化资本,其精神光谱涵盖了高雅文化与大众文化,白人文化与黑人文化。在小说中,黑人在特定位置上获得的文化,并没有再次展开为一种特殊的文化。他们的文化并非号称的美国“文化多元主义”的标本。他们的黑色摇滚与荒诞美学,乃是对“文化多元主义”的颠覆性戏仿。
《背叛》的叙事,因此就成为一种黑人文学的意指。小亨利·路易斯·盖茨指出,黑人文学的意指之中,“意指”和“表意”制造了一种沉默中喧嚣的混乱,体现了黑人意指的双声性。于是,矛盾、对立、悖论、绝境,成为黑人文学的文化无意识。《背叛》之中,新奇的隐喻、畸形的象征、含糊的意象比比皆是:叙述者的后院埋葬着亡父,还有一株为闪电烧焦的玉兰树;被上帝触摸过的白人女性白色的肌肤;黑蛾子与老黑奴都长着一副与生俱来屈从的脸;穿越狄更斯城的公交车上有一个通往自身的种族漩涡,老黑奴的座位就是种族主义旋转的中心;叙述者将公交车开成一种文化批判的手段,正如戈达尔把电影拍成斗争的工具。
因此,黑人文学的意指乃是“述行话语”的典范,它不是记述一段历史,而是创造一个新天新地。像一切语言形式一样,文学的意指假设读者主动参与一场对话,进入一个巨大的话语和知识库藏,但立即颠覆了这些话语、这些知识。与一切语言形式不一样,文学的意指要求不断在非裔美国文化传统和其他文化传统之间进行语码切换。意指黑人就是黑人意指。正如阿多诺所说:“美学的身份同一性……必须襄助非同一身份者反抗统治着外在世界的压抑性认同强制。”在后种族主义时代,压抑性认同的强权依然存在。《背叛》的叙述者将救赎的希望寄托在复活种族主义、重建种族隔离之上。仿佛种族隔离的幽灵,让云烟消散的狄更斯城再次凝聚起来。保罗·比第妒忌老黑奴的健忘,但历史的难题永在。他深知,历史不是印刷文字的纸,而是记忆,但记忆是时间、情感和歌声。总之,历史是那些与我们如影随形的东西。
(作者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编辑:臧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