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和电报的开展是工业革命以后欧美国家现代化设施的重要标杆,不仅提供生活和交通的便捷,更是战时重要的运输工具和通讯设备。
近代以来伴随着西方帝国主义国家以工业化积累的优势在远东拓展势力,“电报水线”也在中国主要城市口岸架设起来。
1869年苏伊士运河的通航之于英国,被誉为“通往印度的高速公路”,而电报水线在中国的使用,也被誉为具有同等重要意义的大事。它缩短了中国和世界的通讯联结,为中国市场的活动方式带来了划时代的变革。
19世纪到20世纪的跨世纪之交,无线电讯的发明在科技史上写下新的一页。1901年马可尼(Guglielmo Marconi )试用跨海无线电系统成功,以及1904年德律风根(Telefunken)新火花式发报机的研发,带动欧美国家电报事业的跃进发展。在无线电讯初次崭露全球性投资热潮的阶段,美国工业资本家热衷于将此一新兴商品,向远东和中南美洲地区输出,而中国广大市场亦为美国工业资本家的目标之一。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在远东事务的影响力愈为增加,而横贯太平洋之海线,则仅有太平洋商务电报公司之一线,比起大西洋海底共有17条海线,相差远甚,因而有必要加强太平洋电线的设施。
不论就美国在远东的经济投资和军事政治价值而言,对中国无线电讯事业的投资,其重要性自不待言。
实业市场新橱窗
一次大战同时是无线电讯发明后首次用于壕沟战,显现了无线电讯在军事和商业上的无穷价值,与美国政府关系密切的合众电信公司也于此时赴中国投资。在《中美无线电合同》签字之前,英、日等国家曾分别和北京政府签有无线电合同,其中丹麦德律风根公司亦曾与北京政府签有合约,后因故取消。1921年1月,美国合众电信公司(Federal Telegraph Company)和中国政府订定《中美无线电合同》之讯息曝光,且由于设施规模超前巨大,立即成为各国瞩目焦点,并牵动各国在中国电讯事业的竞争。
清末以来外国在中国电信市场的投资,主要掌控在英国大东电报公司、丹麦大北电报公司和美国太平洋商务电报公司手中。大北和大东线因有不少英国资本,常互相合作和扶植,在远东电信市场堪称无可匹敌。
1904年太平洋商务电报公司铺设太平洋线路,自旧金山经火奴鲁鲁(夏威夷)和中途岛至关岛、关岛至小笠原群岛、关岛至马尼拉,及马尼拉至上海各铺设海底电线一条,成为北太平洋交通的唯一海底电线系统;这条海底电线对于日益重要的太平洋交通显然不足,因此美国国会中有颇多意见倡导增设太平洋线路。
大战期间,美国新闻界、金融界、外交家、法律家、资本家等组织一个私人团体,定名“外交协会”,该会曾联合请求美国政府增设太平洋海线,称此事于商业上有莫大利益,较诸添造商船多艘更为重要。
20世纪初美国无线电讯的发展已有突破性进展,对于已获得菲律宾群岛为远东据点的美国而言,如能建立可与美国直接通讯之无线电塔台,一方面能满足各界对发展太平洋电讯的要求,且能从技术升级方面赶上或超越其他国家在中国电信市场的优势;另一方面对美国在华商业与军事外交的扩张也有莫大之助益。
美国合众电信公司为美国第一批设立的主要无线电讯公司,其历史渊源于“浦耳生无线电报公司”。浦耳生(ValdemarPoulsen,1869-1942)是丹麦工程师。他于1898年发明了一种电磁留声机(Telegraphone),为20世纪录音机、录影机、电脑硬盘、磁卡的技术发明奠定基础。浦耳生所发明的弧光式无线发射技术,其专利权后来被出让给一家美国公司,该公司约在1910年前后更名为合众电信公司。
浦耳生发报机在一次大战时期名声响亮,许多战壕随处可见这种发报机。特别是美国军舰“华盛顿”号载着威尔逊(Woodrow Wilson)总统抵达巴黎和会时,浦耳生发报机发回一次600字的电讯,令美国人惊奇不已。大战时合众电信公司的浦耳生塔台曾为美国海军征用,其与美国政府的关系可谓密切。
各国之反弹
1921年1月8日,美国合众电信公司与中国交通部签订《中美无线电合同》19条,在上海建造高电力电台一座,另外在中国四大城市安装弧光式无线机器,电机收发力强大。《中美无线电合同》还牵涉一笔460余万美元的借款,由于有这笔高额借款,美国国务院建议合众电信公司委 “美国中国国际银行团”处理。
中美无线电合同案签订后,引起英、日的强烈反弹;主要即由于在此之前,北洋政府已与英、日两国订定有多项无线电合约:1918年2月21日,海军部与日本三井洋行之合约;1919年5月24日,陆军部与英国马可尼无线电公司之合约。此外,从清末即参与中国有线电讯事业的丹麦亦代表大北公司表示抗议。
也就是说日本三井合同尚未履行,接着北京政府交通部又和美国合众电信公司交涉中美无线电报合同,于是出现海军部、陆军部、交通部分别与日、英、美三国的无线电借款合同,显示北京政府令出多门,事权混乱的情形。然而,照理而言,一国与他国签订实业合同,仍为一国之主权,外人无从置喙,但在中国的情况则属特殊。
英国对中美合同的反应甚为激烈,指责中国背信,威胁要断绝关系,英驻华公使艾斯顿(Beilby Alston)责问当时的交通部总长叶恭绰:“叶君乃如此与本使谈话直同儿戏。英政府以为此案情形重要,而马可尼公司亦以贵国为不忠信之伙伴,现拟脱离关系。”又称“若无圆满了结,本国政府必致儆戒所有重要公司勿再与中国政府交易”,词令极为严厉。
日本的抗议声始终不断,且发动各种宣传攻击中美无线合同案。日本认为过去日本即使设置长崎、上海水线,亦必先和大北公司商量,中美合同既侵犯日本国权利,理应取消,厉言批评美国破坏所谓的门户开放政策,要美国率先反省。
1921年8月初,美国政府仍然积极游说北京政府。美方条陈中美合作案可以获利的理由,最主要的是目前太平洋海底电讯早已供不应求,而无线电讯的付费亦较有线便宜,将来各个机关肯定竞相采用,上海无线电台一旦造成,可望获利甚巨。9月19日,历经波折的中美无线电台之合约附件签字(系规定债券之号码数目与抵押品发行手续等项目)。附件合约与最初合约不同的是借期原为10年延长为20年,债券发行额度亦提高,而债券年息仍维持八厘,每半年付息一次。60KW电台扩增为100KW合众弧光无线电机。此一优惠条件亦是附约能顺利签订的原因。
中美无线电债券附件签约后,英、日使馆再度表达抗议,英国责怪中国政府“故意坚违”“玩视态度”,更未与英国商量……日本公使对于中美双方无视于日本的抗议,仍执意签订债券附约表达强烈不满。日本方面为阻挠中美无线电合同之履行,发动一波又一波的文宣攻击,且积极游说北京内阁中的亲日派反对此项合同。
1923年12月,东京《朝日新闻》刊出社评,并以一张政治漫画描绘一个中国女人逢迎于美、日两个男人之间,右边的美国山姆大叔在地上摆着多金包裹,亲热地挽起女子的小手,嘲讽中美两国在无线电合同的暧昧关系。
合作成幻影
1924年11月临时执政段祺瑞上台后,日本鼓动段祺瑞取消中美无线电合同的动作愈来愈大,外界纷纷传言美国合同即将取消。
此后北京政府由于财政上的困难,在与美国谈判时曾提出发行债券的七项修正案,这份机密函电令美国无线电公司董事会大怒,觉得中国政府的要求太过苛刻,不仅罔顾美国利益,且隐瞒另有合作对象的事实,觉得为中方所愚弄。合众电信公司的大股东质疑美国政府未能确实传达该公司的立场,大股东扬言退出,内部沸沸扬扬。
无线电讯案,美、日双方都不愿让步,在此双重桎梏中,北京政府进退维谷,竟使此案一再搁延;一边是美国政府频频催促,另一边是日本坚持30年专利协定,两不相让;竟缠斗至北洋政府垮台,中美无线电合同案始终未获解决。
从大战时期到20世纪20年代,中国知识圈热烈讨论无线电讯的重要性,《东方杂志》有不少文章从学理和应用方面介绍无线电的功能、欧美各国无线电事业的发展及其便利性,并附有无线电话、无线电报机的各式图片。
知识圈盛赞“无线电之在今日,可以说是世界上唯一最重要的交通利器了。一个国家如果要保全它的独立,要使本国与他国在商业上和知识上交通便利,便非有它不可”。然而,中国并无发展国际无线电讯的技术和能力,无线电讯设施的高投资成本也绝非其所能负担,因此势必借助外国资金与先进技术。
中美无线电讯交涉案发生在北洋政府时期,时内阁更迭频仍,加以财政亏空、岁靡息款。当时电信借款的目的确系与筹措政府财源最为相关。《东方杂志》刊有一文说:“(无线电)欲办而不能办,将办而未即办者,皆经费无着之故。近来国家财库尽入军阀之手,今并教育交通两项亦剥夺之矣,而国犹无宁岁。呜呼!军阀诚民国之大罪人也。”
此一严厉抨击军阀政治乱象的评语,出自当时无线电讯交涉之际,绝非妄语。细查中美无线电合约的各项条文内容,中美合作之各项条件:贷款金额之优惠、尊重中国之主权、电台之设施、技术人员之训练等等,比起中日、中英合同对中国确实更有正面价值,并无约束或垄断之条款。
当时知识圈和技术官僚都意识到借由外资外力来发展中国的无线电讯,订定合理的中外契约,以达到“自管自营”的生机,未尝不失为图强之道。然而,由于列强在中国之既得利益与新兴势力之间的纠葛、国际间彼此信任不足,加上内战和派系政争所导致的政治不安等因素,更加恶化了中外合作的情势,遂使20世纪20年代中国无线电讯市场的中美合作契机成为幻影。
作者为台湾东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兼人文社会科学院副院长